近日,一段警车在高速公路上截停私家车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视频中,警车与私家车并排行驶,警车鸣笛示意私家车让行,随后强行截停私家车,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下车对私家车司机进行执法。此事迅速引发公众对警察执法规范性的质疑。
首先,警车在行使优先通行权时,应当处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状态。若警车在私家车未让行之前就开始鸣笛,那么私家车司机可能并没有违规。在此情况下,警车的执法行为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其次,交通执法是交警的职责,非交警人员执法本身就不够规范。同时,执法人员未穿警服,也违反了相关规定。这种执法方式容易引发公众对执法合法性和警察身份的怀疑,影响警方公信力。
再者,在高速公路上截停车辆进行执法,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高速行驶的车辆若被迫紧急减速或变道,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执法人员在采取行动时,应当充分考虑执法环境,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针对警察违规执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等处罚。只有对违规执法行为“零容忍”,才能真正建立规范、公正的执法秩序。
与此同时,作为普通公民,在面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时,也应当主动避让。阻碍执行任务车辆通行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会面临拘留处罚。双方都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这起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执法规范性的机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规范自身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只有警察严格规范执法,公众充分信任警察,双方互相配合,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公正的社会环境。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