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居民电费涨价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传播。该消息称,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价,改成分段计价,而且电费涨价了。
发布该消息的网友IP地址为湖北,其发文称,电费涨价了,电价调整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计划,改成分段计价。分段计价共分为五个时段,早上8点—12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12点—17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17点—21点,(电价为每千瓦时)1.08元,21点—0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68元,0点—早上8点,(电价为每千瓦时)0.31元,甚至称“还有20天的缓冲期。”
对此,5月13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国家电网服务热线95598,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未收到供电公司的相关电价调整通知。”对方强调,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一般会提前在国家电网的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应以此为准。
记者也检索到国网南通供电公司今日发布一则有关电价的辟谣信息。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近期未收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调整文件,也未发布过上述电价调整信息,网传消息不实。该谣言21年即已出现,江苏省电力公司早已进行过辟谣。江苏省自23年12月1日起优化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将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住宅家庭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分时时段峰期优化为7:00—11:00、13:00—22:00,谷期优化为11:00—13:00、22:00—次日7:00,非网传的居民生活用电分时时段。江苏省内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江苏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均可自愿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用电量以年为周期,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分为三档: 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基数;满7人及以上的,还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不再执行分时和计算阶梯。江苏电网实施统一的电价标准,各类电价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权属于省级及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发生变化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电公司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提前向社会公告。希望广大电力客户不信谣、不传谣,建议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