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1.去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
2.去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即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也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后,通过行政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非讼离婚方式。该种离婚方式需要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事项达成协议。
协议离婚流程
1. 确定离婚的登记机关,进行线上预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人户分离情况比较多,针对不同地域的不同情况,又实施了不同的相应政策。
例如上海就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展了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只要是常住户口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上海,就可以到上海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在线上预约的时间点,夫妻双方带上相关手续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第一次初审。
(1)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第1项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初审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 经历离婚冷静期30天。
在离婚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未按时带上要求的材料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协议离婚的流程结束,表示双方已无离婚的意愿。
4. 在离婚冷静期后,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双方单独的两寸照片、《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前往民政局。
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材料进行审查,在审查无误后将予以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离婚协议进行查明:
一是查明当事人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是否是真实而非虚假的离婚,是否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是否因重大误解而导致的离婚。
二是查明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是不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已协商一致。例如,双方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对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探望权利如何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等是否协商确定等。
三是审查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的事项是否协商一致。例如,审查当事人双方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作出了合理分割的;对有生活困难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是否给予了必要的经济帮助,是如何落实的;查明双方离婚后各自的住房等问题;对债务问题,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清晰、明确、负责的处理。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流程
1. 起诉和答辩阶段。
当事人起诉离婚案件,应当由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案件的管辖,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阶段。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的一种方式。因为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调解书确认的条款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法律效力。经过调解,如果当事人同意和好,由原告撤诉或者将和好协议记录在案,即可终止离婚诉讼。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则按照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婚姻关系即告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则应当做裁判的工作。
3.审理判决阶段。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无论是判决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当事人都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天内提出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引起二审程序的,二审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判决,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详细记载了男女双方的个人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身份证号,感情破裂原因,未成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情况等隐私信息。因户口迁移、再婚登记、购买房屋、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个人事项办理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拿出含有详细隐私信息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出来难免会很尴尬!此时可以申请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证明夫妻关系的解除。
《离婚证明书》是指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离婚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加盖法院公章,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等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