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刚有个人从我们店里买了50多万的黄金,但我觉得他有很大问题。”4月15日12时许,辖区某金店负责人报警。“你详细说说具体情况。”民警说。“你说咱们正常老百姓,就算再有钱,买黄金都得看款式、问价格吧,他倒好,进来什么也不问,直接就买,还买金额这么大的,我们就觉得有猫腻!现在人还在店里,你们快过来查查吧!”负责人回忆道。“好的,我们会马上过来核查清楚!”随即,建兰路派出所民警马尚明带领辅警赶赴该金店。

民警:你叫什么?

邓某:我叫邓某。

民警:你是哪里人?

邓某:广西人。

民警:你为什么要购买52.6万元的黄金?

邓某:我是帮公司购买的

民警:你在哪家公司工作?有无入职手续?

邓某:没有,我是网上找的。

民警:你从广西到兰州,用辽宁的银行卡购买黄金,公司给你什么好处?

邓某:4000元好处费

民警:你与公司如何联系?

邓某:境外软件“纸飞机”

民警:对方为何要给你好处费?并且还是用境外软件与你联系?

邓某:我是为了赚钱……

原来,邓某于当日自广西乘坐飞机转机成都到达兰州市,其通过“纸飞机”软件联系上线,根据上线指示,使用他人银行卡在辖区黄金店刷卡三次,共计消费52.6万元,购买约800克黄金饰品,准备持黄金离开。

民警见疑不放,通过核查邓某手机、银行卡,最终确认邓某涉嫌电信诈骗洗钱灰产,从其身上现场查获作案手机两部、涉案银行卡两张。经讯问,邓某对使用他人银行卡通过购买黄金饰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资金52.6万元已被依法扣押,涉事全国电诈案件四起,后续打击破案、退赃正在有序开展。

警方提醒

由于黄金具有高价值、流动性强、购买匿名等特点,犯罪分子对于通过电信网络诈骗得来的赃款,往往利用黄金交易来隐藏、转移非法资金,该渠道成为犯罪分子“洗白”电诈赃款的“黄金渠道”。不要使用来路不明资金为他人代购黄金,金店在遇到客户购买大量黄金首饰时,要注意查看购买人的银行卡信息与其身份证是否一致,切勿提供银行账号接受购买人以外的第三方汇款,并留意交易细节,一旦遇到可疑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及时报警,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来源丨兰州公安、奔流新闻

举报/反馈

红星新闻

3436万获赞 395.4万粉丝
西部影响力最大主流媒体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