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曾提前 3 个月订了福州的民宿,近期却被民宿老板以不做了为由要求取消订单,小曾发现平台上该民宿房价已翻倍,且他出差日期撞上了周杰伦演唱会福州站,他怀疑被“恶意砍单”。向平台求助后,被告知 7 晚只能赔偿 230 元,他只好花 3100 元重新订房,价格几乎翻倍。
每逢节假日,民宿等住宿需求增加,商家希望把握旺季实现盈利也属正常。然而,商家因此而“涨价退单”,单方面毁约,则既违背了契约精神,又涉嫌违法违规。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民宿酒店虚构理由、虚构价格谋取不当利益,其退单行为便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或者平台退还订房费用,还可以向其索取3倍赔偿。即便如此,民宿旅游旺季“涨价退单”现象依然存在,且投诉居高不下。对此,消费维权机构要加大此类维权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要引导消费者敢于维权,不要因为麻烦而“一退了之”;另一方面应明确“涨价退单”消费欺诈的认定标准,并提供相关维权服务。
同时,也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方面将民宿酒店经营主体特别是运营平台纳入重点监管,对垄断房源、坐地起价等行为及时警告、警示;同时,开展消费投诉的联动执法,维护健康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将民宿经营纳入地方旅游服务市场综合管理,监督经营主体诚信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