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钓友要先生表示:他当日凌晨在垂钓,被开私家车的渔政人员没收了渔具和活鱼,而执法人员并没有将鱼当场放生,而是放进了私家车里配有氧气泵的活鱼桶中。并且执法人员当场并没有开具没收清单等执法记录。于是万先生便一路尾随执法人员来到了执法单位。发现执法人员等鱼死亡后竟然没有称重取证,而是直接放进了单位的冰箱冷冻。
南坪区水产管理站站长回复:凌晨执法人员发现有人违法垂钓,于是缴获渔具和鱼作为证物,已经进行登记保存,然后移交给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现场当事人拒绝配合,对抗执法,直接走了。
显然执法人员的所谓的执法行为并无法得到当事人和网友的认可。都在质疑缴获的鱼成了他们的腹中之物。这也就再一次将公信力推上了舆论。网友和笔者有着以下的几点质疑。
一、缴获的活鱼为何没有当场放生?
按道理来说违法垂钓所得的活鱼,执法人员应该采取当场放生的措施,为何会进了活鱼桶而后进了单位冰箱?
二、执法缴获渔具和活鱼,为何没有开具没收清单?
按正常执法步骤应该是没收渔具和放生活鱼,并现场开具处罚单。为何感觉仅仅只有没收渔具是合理合法的。
三、违法垂钓者对抗执法,为何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在面对违法人员对抗执法的前提下,经过警告配合执法之后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为何执法人员没有进行?而且这可是自己说的违法垂钓,违法人员任由他自己走了?还一路尾随执法人员,这执法人员也太不作为了吧?
总之此事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太令人费解,也难怪大家都怀疑执法人员是否在正常执法。对于此事,大家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