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的重庆、广西、贵州、甘肃、青海等13个省(区、市),以及广东湛江、湖南怀化的税务机关,在重庆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13+2”省区市税务部门将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经营主体的实际涉税(费)需求,建立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推动政策执行协同、税收管理协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8项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黄素华表示,此次跨区域税务合作协议签署,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以“税路通”的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建设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聚焦通道建设的主体诉求,实现区域内跨境税费服务的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更好地助力打造一个成本低、效率高、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
据了解,经过7年多努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已经通达全球120个国家和地区超500个港口,国内辐射18个省区市的71个城市。
(总台记者 王楠 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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