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任的官员常常要做出一些引人注目的举动,以显示其决心和能力,但有时这种做法可能会伤害到最弱势的群体农民。最近,内蒙古开鲁县的事情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当地的镇村干部竟然不顾法律,强行征收费用,这种做法让人想到了黑社会的行为。
这个事件引起了中央媒体的关注,开鲁县也因此成为了舆论的焦点,连续发布了多个通报。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更多细节被揭露出来,原本看似确定的事情竟然出现了反转。
原来,这片土地已经发生了变化。对于农民来说,春季播种是至关重要的,但内蒙古的张大爷今年却遇到了麻烦,阻碍他种田的正是当地的村主任。
为了阻止农户们种田,村主任甚至没收了他们的工具,一度差点动手,还威胁要召集200人,最后甚至惊动了警方。
你可能觉得种田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事实上,阻止的理由竟然是费用没有交齐。
这一切都要从今年年初的一份通知说起,当时农民们突然收到通知,要求他们在4月10日之前,支付每亩200元的费用,共计4000多亩,差不多需要100万元。
虽然大家觉得种国家的土地肯定是要交费的,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20年前,农户们已经为本地的土地支付了一笔费用,为期30年,直到2034年。如今,他们依然有权在这片田野上耕作,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因为还有10年的合同期限。
尽管存在合同的保护,但村支书却突然要求大家再次缴费。这是为何?原因在于土地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当年,他们签订的30年合同,那片土地还是不毛之地,几乎无法种植。因此,当地政府急于以最低的价格将土地承包出去,有的农户甚至签下了30年的长期合同。
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那片土地已经变得肥沃,收获丰富,这让他们按捺不住了,急需提高收益。
他们似乎忘记了,这些土地之所以能够变得如此肥沃,是因为农户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将其从荒废之地变成了宝贵资源。
如今,恰逢当地希望借助这片土地带动经济发展,帮助农户脱贫致富,却有人坚决要求缴费,否则禁止种植。他们似乎忽视了错过最佳播种时间对农户造成的损失。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确保收取到费用。
这让人不禁要问,是谁在背后操控,让一个村委会副主任拥有如此大的权力?显然,这件事存在着明显的疏漏,并未按照常规程序处理。
合同的单方面废除,违约不赔偿农民,反而要求他们支付费用,这合理的逻辑又在哪里呢?
村主任却辩解说,我仅仅是来执行任务的,上面要求我收钱我就收钱,拨打110也无济于事,我对法律不太了解。
好的,你说你也是遵从命令行事,那么村庄接受的是哪个机构的命令,归根结底就是乡镇。
但是,当村民找到建华镇党委副书记寻求帮助时,副书记却回应,你们之间的纠纷并不归我管,有事情就去公安局解决。
当询问到农民的生产是否合法时,这位副书记也开始推卸责任,模仿村主任的做法,声称自己对法律也不了解。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不懂法的人是否就可以违法,是否就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呢?一个村干部、镇干部不懂法,这合理吗?
让一个对法律都不了解的人来担任为人民服务的官职,这能给民众带来什么呢?难道他们不是明知道一切,却选择装作无知,知法犯法吗?
在他们看来,农民的行为被认为是强占土地,而国有土地变成私有土地是不被允许的。
这一事件曝光后,不仅众多网友为受害者发声,中央媒体也忍不住发声,他们强调交钱种地的事情不能含糊不清。
其实看到这里,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大致的判断。然而,随着事情的进一步发酵,更多的细节被披露,让大家意识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关于村镇土地管理的新政策,依据民法典中土地变更的相关规定,其实质在于统一收回土地并进行集中管理。
在土地最初承包阶段,由于土地尚未开发,价格相对低廉,每亩仅需支付四元。然而,随着土地利用性质的转变,如今土地出租价格已高达每亩七百元,增长幅度显著。
这导致了承包土地的个人实际上已具备地主身份。尽管相关部门有权重新收回土地或调整土地使用费用,但其操作流程并非目前所采取的简单方式。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明确解释相关事宜,避免仅以法规条文压迫民众,而应遵循协商、诉讼及解除合同的正当程序,避免采用无知与粗暴的手段阻止正常耕种活动。
另外,镇村干部在土地由荒地转变为宝贵资源的过程中,似乎并未充分考虑到人们的付出,这一过程绝非一蹴而就。
因此,奖惩分明才是获得公众支持的关键。我们不应只谋求利益而不劳而获。
目前,涉及此事件的镇村干部因使用粗俗语言和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而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土地问题仍在协商中,重要的是确保不误农时,尽快恢复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
对于被免职的纪某,公众还揭露了许多其他问题,包括其工作照片可能仅为作秀,以及存在学历造假的可能。我们对这些官员的晋升方式持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