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生可以用语言来教育,而不是用殴打的方式。
有些老师要改变以前的观念了,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打别人。
近日,湖南常德一名11岁学生被老师扇耳光,被打掉两颗牙,也许孩子的牙本来就松了,但是不管怎么样,是打了他耳光才掉的,这麻烦算是躲不过去了。
原因是因为衣服不整齐,这老师的标准也太严了,衣服不整齐,多大个事儿啊,提醒一下就好了,非得上手?
学校和老师道歉,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对于这种有暴力倾向的老师,必须严惩。
家长提出10万元索赔,如果这两颗牙还能长起来,10万块钱要得有点高了,如果不能长起来,那么确实可能要赔这么多钱。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