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社工” 打通基层治理新路径

—— 慈善社工融合发展共创研讨会在遂宁举行

  慈善公益报(叶声波 陈铭洋)新修改的慈善法将于今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法第九十六条明确: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慈善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区慈善事业。近日,“慈善社工融合发展共创研讨会”在四川省遂宁市举行。研讨会由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慈善社工共创小组”发起,遂宁市社会工作协会主办。与会者围绕社区慈善与社会工作的融合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

  在研讨过程中,遂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贵凡表示,遂宁市积极推出慈善社工融合发展的十条措施、三项机制,以社区慈善为载体,以“草根慈善”为牵引,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社会组织孵化体系”三大体系在镇街层面融合,基本形成了“募、管、用”操作流程,推进了社区慈善“六有三化一分离”改革,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深耕善治”转型中发挥了作用。据介绍,遂宁市安居区高度重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区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将慈善事业纳入“安逸安居”城市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作为探索共富之路的总牵引,写入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报告。2023年,安居区以省级慈善工作体系完善方向的试点为抓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在建机制、强基础、聚资源、树品牌等方面探索先行,初步实现“慈善组织体系不断健全、慈善文化体系更加多元、慈善参与体系深化拓展、慈善智慧体系协同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格局,探索出了一条覆盖“一老一小、一困一弱、一病一残”的“慈善+”安居特色路子,切实让慈善可观可感,让幸福可享可得。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副教授胡家琪认为,要从社会整合和社区动员看社区慈善的作用发挥。慈善本身就是社会工作的范畴。在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最终落脚到社区以及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最终落脚到基层的逻辑是一样的。社区慈善的本质是一种参与型的慈善,需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的多元参与,需要整合资金、物资、技术等资源,需要通过组织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路径来构建参与网络,用活用好慈善资源。

  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鲁航表示,现代社区慈善是人人可参与的慈善,是“微慈善”,是“家门口的慈善”,是多方协力的慈善。慈善社区是慈善事业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基层样板,其最终目的是通过慈善的社会功能,促进社区有效(高效能)治理。慈善社区是完整社区的重要内容,要通过“社区营造”的方式达成,百花齐放、各有特点。

  据了解,遂宁市全面推进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公益慈善服务平台建设,并率先实现镇街级以上全覆盖。针对慈善社工融合发展的新要求,由民政部门主导,搭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平台,正面引领服务功能的转型升级。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针对“慈善+”与“+慈善”的平台服务调整,紧扣“五社联动”机制,与民政重点工作保持同频共振,探索了以项目孵化组织、带组织拓展领域、为领域提供样本的服务机制,通过遂宁社工倍增计划、慈善社工增能计划等载体牵引,发挥了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网络调度等功能。

  研讨会前,与会代表还围绕《“五社联动”背景下慈善社区营建路径研究》课题,到遂宁市河东新区灵泉街道灵应寺社区、安居区柔刚街道琼江社区、凤凰街道双河社区实地考察,对遂宁市推行的乡镇(街道)社工站“三单三库一基金”工作法、社区慈善基金“六有三化一分离”机制改革等进行了专题调研。

  截至目前,遂宁市共设立社区慈善基金326支,194个城市社区实现了全覆盖,实施了“慈善社工融合发展增能计划”,为“五社联动”机制下慈善社区营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推动了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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