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因为这种高尚的行为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同时也挽救了很多家庭,所以各地政府都鼓励公民无偿献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14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缴前款规定的费用。

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鼓励公民无偿献血,一旦献血后,不仅仅是自己用血,包括自己的直系亲属用血也有极大的优惠,所以说无偿献血应该是一种利国利民利己的好事!

2024年4月14日,小政视频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山东莒县一名男子十几年来无偿献血13次,共计4900毫升,4900毫升啊,不知道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这名男子也因此获得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

2024年4月10日,这名男子的老婆因病在山东济南齐鲁医院动手术,依照惯例,手术前要备血,医院告知男子必须先去献血才能备血。

看的出来,现在各大医院应该都是用血困难,否则的话也不会想出这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手段了,要想用血,必须先去献血,怎么说呢?医院也有医院的难处,虽说既不合情合理也不合法,但这却是医院的规定!

男子随后向医院方面出示了自己的献血记录,本以为初始献血记录就可以备血了,而医院却告知男子,因为男子献血的地方是在日照,在济南用不上。

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里到底有没有这条规定,但是医院既然说了,男子只得联系日照血站,希望日照血站能出面协调一下。

刚开始的时候,日照血站答应得好好的,可是到最后居然连电话都不接了,直到手术结束后,也没有任何回应!

这名男子发出了灵魂拷问:“同是一个省都不能协调使用,无偿献血还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舆论比较发达,相信大家都知道,各大医院都出现了用血慌,原因只有一个,无偿献血的人越来越少了!

而医院为了能让公民献血,那也是想方设法,比如这家医院就规定,想要用血就必须先去献血,殊不知,正是这样的一纸规定寒了很多人的心!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日照济南同属山东省的地级市,在同一个省里面尚且不能协调,如果是在一省,是不是根本就不可能了呢?

如此一来,无偿献血的意义又何在呢?当然了,谁也不想着自己或自己的亲人遇到这种事情,但是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却遭遇了这样的状况,如果各地医院都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以后谁还会无偿献血呢?

2024年4月14日,南昌广播电视台记者联系了山东省日照市中心血站,面对记者出面,血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第一时间就已经给他协调好了,当天下午就给他发去了两个单位,后期会给他进行学费报销!”

从这点上来看,山东日照中心血站还是做了协调的,出现这样的误会,可能是因为双方沟通不畅,作为一个无偿献血13次,献血量达4900毫升的无偿献血者来说,当他的家人需要用血时,却无法使用,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让他感到寒心的!

好在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当然了,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全社会都提了一个醒,无偿献血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各地的规定能否灵活一点?

在哪里献血才能在哪里使用?正是因为这样的局限性才让绝大部分人失去了献血的热情!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只要是义务献血,无论是在哪个地方都应该一视同仁,莫让地域限制寒了献血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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