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装在专卖店挑选商品,实际上却将喜欢的服装塞进自己的包里带走,多次上演“零元购”的戏码。近日,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处罚金2000元。
2023年5月16日,刘某逛街时来到长沙市芙蓉区一商场某品牌服装专卖店,觉得款式好看但又不想花钱,于是动起了歪心思。她假装挑选了一些衣服,以需要试穿的名义拿进了试衣间。
“我试穿以后很喜欢其中的一件,打算偷走。”刘某在试衣间内使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将服装上的防盗扣剪掉后塞进携带的背包内,拿着其他衣服走出试衣间,趁店员不注意将取下来的防盗扣放进衣架上一条裤子口袋后淡定地走出了店铺。
“因为我贪小便宜,第一次得手后发现没什么事,之后看到喜欢的就打算直接偷走。”刘某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每次盗窃的商品数量不多、价值不高,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尤其是第一次将衣服偷走后没被追究,胆子愈发大了起来。从5月至12月,刘某先后4次窃取该专卖店服装5件。12月20日,她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案发后,刘某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035元,取得谅解。
检察官提醒:开放式的商场让消费者可以自由购物,同时也容易被一些钻空子的人盯上,造成财物损失。商家要提高防盗意识,加大对门店的管理力度,适时清点库存。大家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审视自身的实际情况,避免追求奢靡享乐而误入歧途。(李翔 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