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网络的发展,人们可以快捷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造谣者,却利用网络的便利,随意在网上造谣,误导不明真相的人。
那么,网络谣言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传播网络谣言犯的罪有哪些呢?网上散布谣言会有什么处罚?
(一)根据制造的谣言内容的不同,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五类:
主要指向党和政府,主要涉及政治事件、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等内容,让公众对国家秩序、政治稳定、政府工作产生怀疑和猜测,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解放军混入香港防暴警察”等谣言就属于这一类。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例如引发“抢盐风波”的核辐射谣言就属于这一类。
这类谣言一般是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某某地暴乱了”就属于这类谣言。
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如“某地儿童被抢劫盗肾”等属于这类谣言。
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比如“皮革奶事件”,让奶企等蒙受巨大损失。
网络个人事件谣言针对某些个人特别是名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比如赵本山“移民至新加坡”以及众多名人“被死亡”等都属于这类谣言。
(二)根据制造谣言的方式不同来划分,网络谣言主要有以下四类:
2、网上求证,网民发布求证真相的帖子,部分跟帖人凭借想象进行评述,形成谣言;
3、“网上水军”、“公关公司”等,捏造新闻、事件和虚假信息;
4、部分媒体法人或媒体从业人员,以实名认证微博、博客所发布的不实言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 年 9 月,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