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3月12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蒋新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蒋新华出生于1962年5月,陕西长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职。
2011年,媒体曾报道,蒋新华是新疆首个“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呼她为“当代‘女包公’”,当时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报道说,面对请托,蒋新华常用比较婉转的方法来拒绝:“对于请托人,我认为他们是不自信的,我总是告诉他们不应该花费精力在对付法官上,而应该花大力气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和反驳对方的主张。”
蒋新华于2022年11月卸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至此她已在法院系统履职38年。
至此番被查,她卸任1年多,令人唏嘘。
来源:白鹭洲知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新疆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