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尊重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约定
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具体而言,离婚时,下列三样东西一般归女方所有:
结婚时男方赠送给女方的首饰、金银首饰等
女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为日常生活需要而购买的,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物品,例如家电、家具等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约定。
以下是一些相关案例:
在 王某与张某离婚案 中,法院判决婚前由张某父母出资为王某购买的房屋归女方所有。
在 李某与陈某离婚案 中,法院判决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归女方所有,因为该车辆主要用于女方上下班和接送孩子。
如果您正在考虑离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