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泉州市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贴和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贴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推动农村客运持续发展,客货邮融合不断深化,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补贴政策》,2023至2025年期间,被确认为省级客货邮试点的县(市、区),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补贴资金可用于客货邮融合站点、村级物流节点等农村物流相关建设、运营等方面。在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方面,全市所有在营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将按照每月每座最高30元标准进行补贴,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动态调整标准。
为实现“村村通客车”,泉州市因地制宜采取“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城市公交延伸+镇村公交”等多种通车组织模式,丰富农村居民出行需求,全市2059个建制村通车率达100%。此外,泉州市还利用农村客运站、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等现有站场资源,打造客货邮综合运输服务站,既便利群众出行,又畅通货运物流“最后一公里”,2023年累计开通客货邮合作线路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