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某中学教师被丈夫实名举报与16岁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热议。2月20日,教育界权威人士在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强调,我国现行法规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之间发生恋爱或性关系,一旦出现“师生恋”情况,涉事教师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涉事女教师为该校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其丈夫在网络上公开曝光了多条妻子与一名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照片,指责她出轨并涉及未成年人。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学校方面迅速响应,在2月19日发布通报表示已对涉事教师采取停职措施,并承诺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在受访时指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于2021年9月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严禁教职工与在校学生建立恋爱或性关系。她强调,无论学生是否自愿或主动,教师都应当坚决拒绝并向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教育,这不仅是对学生个体的保护,也对全体学生起到了警示作用。尤其在青春期阶段,学生们的情感需求需要得到教师合理的疏导,而“师生恋”由于双方在年龄、阅历、心智成熟度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往往会对学生产生不可逆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悲剧性的后果。
针对如何有效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樊秀娣建议,校方首先应在教师入职培训阶段就加强伦理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明确告知“师生恋”的严重性和禁令,确保相关要求深入人心并写入教师行为规范中。此外,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日常行为的监督与管理,做到防微杜渐。
教育学者熊丙奇也认为,除了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外,还应从学生层面加强性教育,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他指出,尽管此类事件是个别教师的行为失范,但关键在于学校在问题出现后能够按照既定规则及时公正地处置。目前,国家已经明确禁止“师生恋”,制度建设上已经有了严格的约束,重要的是如何执行到位,以及如何通过这类事件引导全社会关注校园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公众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