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聚餐、年夜饭是
家家户户的必备节目
餐桌上的美酒更是增添了
欢聚的氛围
然而,就在这个温馨的时刻
一起因为聚餐饮酒而引发的悲剧
却敲响了警钟
近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
一名男子在聚餐时饮酒后猝死
家属将一桌同饮者告上了法庭
2021年底,郭先生参加了单位领导组织的聚餐。席间,他们一同喝下了2瓶红酒和2瓶白酒。聚餐过程中,郭先生 身体不适,出现呕吐症状三个小时后,聚餐结束,两名同事将郭先生送回了住处。
周云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喝了什么酒
被告 :他喝了白酒。
周云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他喝了多少?
被告 :就一小杯,还没喝完,二两半左右。
第二天,同事发现无法联系上独居的郭先生,便前往其住处查看,发现郭先生已经脸色发青、身体冰凉 当天,郭先生被确认死亡。
郭先生的家属认为,共同饮酒的同事在郭先生严重醉酒昏迷的情况下,未能进行合理照顾,也没有通知他的家人,导致郭先生饮酒过度猝死。因此, 家属将9名同饮者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66万余元。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先生在饮酒期间呕吐一次,在聚餐结束后又呕吐一次, 之后已经处于昏迷醉酒状态,同饮者放任危险的发生。
在庭审中,被告方表示
聚餐过程中并没有劝酒行为
而且用餐结束后
两名同事已将郭先生
安全送回家中
并确认其没有不适才离开
已尽到应尽的义务
周云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吃饭喝酒的时候有没有劝酒?
被告:没有,平时也是这种习惯,就是自己喝自己的。
此外,当送死者回家时,还在楼栋门口遇到了死者的邻居。当时邻居还和死者有过对话,也能说明死者还是清醒的, 有清醒的意识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鉴定意见书
郭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是
冠心病导致的心源性猝死
同饮的同事对郭先生生前患有心脏病并不知情,且在其出现不适症状后,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因此法院 驳回了原告,除被告自愿补偿的2万元外的其余诉讼请求。
经鉴定,死者郭先生的血液中并没有检出乙醇,没有办法得出饮酒诱发或者导致了郭先生的死亡的结论。
周云菲 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死者在出现不适症状以后,共同饮酒人员已经劝说其不要骑电瓶车回家,并驾车将其护送回家,并将其安顿好 ,我们可以认为其已经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春节临近
和亲朋好友小酌几杯
可能无法避免
但喝酒还是要适度、谨慎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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