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贵州高院消息,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高卫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原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原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经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获得土地开发权、购买茅台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高卫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高卫东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公开简历,高卫东生于1972年11月,曾长期在贵阳市工作,曾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小河区副区长、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6年9月,高卫东首次进入企业工作,任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原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时长3年多。

2010年1月,他离开企业,任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2012年2月任贵阳市副市长,当年兼任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014年兼任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2018年1月,高卫东调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2020年3月,任茅台集团董事长。

2021年8月,高卫东调任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局长,2022年5月被查,2022年12月被“双开”。

经查,高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视组织原则,搞政治攀附;信仰缺失,热衷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打高尔夫球和接受宴请,谋求特殊工作、生活保障待遇。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道德败坏,生活极度腐化,长期沉溺赌博、多次嫖娼。纪法底线失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鹏 杜波

校对|王月龙

封面图片来源:贵州高院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贵州高院、政事儿

每日经济新闻

举报/反馈

每日经济新闻

3586万获赞 515.4万粉丝
中国主流财经全媒体平台
每日经济新闻官方账号,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