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1月26日消息,此前,中山盘踞着一个以陈某、郑某为首的“医托”诈骗团伙。日前,该团伙32名被告人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诈骗罪论处判刑,其中主犯陈某获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法院也为被害人追回所有被骗款项。
这也是中山首例判刑的“医托”诈骗案。
2020年8月中旬,小红因身体不适前往中山某三甲医院看医生。她怎么也没想到,当自己在医院门口填写就诊信息时,有人已经“盯”上她,准备“开发”她。
“小妹,你有什么不舒服吗?”一个40岁左右的女人突然走过来询问小红。
“阿姨,我就是有点月经不调,来看看医生。”小红见眼前这个中年女子一脸憨实,毫无防备地就跟对方聊起来。
“妹子,听说今天这个医院妇科不开门诊,我也有你这种情况,最近在益民门诊部看好了,是这个医院的分部,那里医生都是这里过去的。”听了中年女子的话,小红将信将疑。
“这个门诊部很出名的,你看,网上都能搜得到。”看着手机里的搜索信息,小红疑虑又打消了一些。这时,突然来了另一名女子,过来询问门诊部在哪里,表示自己也想去看。
“益民门诊,我去过,几百块钱就看好了。” 随后,又来了第三位女子过来搭讪。
“一起去吧,拼车去,还便宜一些。”就这样,小红稀里糊涂地被三个女子带到了益民门诊部。
到了门诊部填写完资料后,护士将几人分开,小红被带到二楼房间看医生。医生简单询问情况后,便给小红开了心电图、B超、验尿、抽血等一系列检查项目,让小红去一楼缴费做检查。
几分钟后,小红拿着检查报告再次来到医生办公室。只见医生脸色凝重说:“盆腔积液,宫颈糜烂,你这种情况十分严重,必须赶快治疗手术,你快去交钱吧,正好现在有空帮你做。”
听了医生的话,小红心头一紧,不容多想,便又去交了钱,等待手术治疗。手术前,小红被告知,会进行全麻手术。但是手术过程中,小红意识清醒有知觉。几分钟后,只见医生拿着一管红色液体,对小红说:“你看,这个就是你体内抽出来的积液,好多,还好及时清理了。”小红见状,也庆幸自己来得及时。
手术后,医生又给小红开了一些抗炎药,叮嘱其按期复诊。
走出益民门诊部大门,小红前后花费了近万元。
回家后的小红,仔细回想这一天,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医托了?
2020年11月中旬,小红再次来到益民门诊部,却看到门诊部已经被公安查封。这时,她才确信,自己陷入了“医托”的圈套。
她来到公安机关报案,才发现,被骗的不止她一个……
原来,为了提升益民门诊部的营业收入,门诊部经营者陈某、管理者郑某与医托组织合作。由凌某等医托组织者组织邹某等医托人员到中山各大公立医院,通过“同病相怜”、“亲身经历”等套路,诱导、欺骗被害人到益民门诊部进行高额诊疗消费。
诱骗被害人到益民门诊部就诊,他们有个专有名词叫“开发”。
被“开发”的被害人无论情况如何,无医师资格证的张某等人以医生的身份,都开具相同的项目检查单。“医生”通过夸大、虚构病情,诱骗患者接受相关治疗或手术,且在治疗或手术过程中,对被害人进行虚假治疗以及虚假手术。
2020年11月9日,公安人员将郑某等31人抓获。2022年2月3日,陈某被抓获归案。
“给病人抽取出来的所谓‘积液’,其实是用碘伏和水兑换出来的。”“病人觉得有感觉,其实也只是用棉签轻轻刮拭而已。”“如果病人不信,就大力一点,把病人弄出点血来,让他相信。”……在陈某等人的供述中,该门诊部作案套路一一揭开。
“正规医院是应当按照病人的主诉病情做相应的体格检查及针对性辅助检查,做完检查后得出检验报告,医生才能对病人的病情作出诊断,这个门诊的医生没有对病人的病情对症检查和下药。”“正规医院的收费都是有收费标准的,不会乱收费。”“所谓的‘宫颈糜烂’即是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多年前已经没有宫颈糜烂这个诊断,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是基本不需要治疗的。”……多个专业医生对门诊部治疗活动进行评判。
一般情况下,患者在正规医院只需花费百来块的治疗,在益民门诊部都要花费近万元。经统计,有79名被害人受骗,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最后费用分成,益民门诊部占57%,医托组织占43%。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整个过程,各被告人根据角色不同互有分工,相互协作,围猎被害人的目的明显,手段卑劣,他们的行为符合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郑某等3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同时,为被害人追回所有被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