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王礴舒 审核 闫莹

1月1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殷某某、徐某公告送达萧亚轩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殷某某在微博账号向原告萧亚轩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萧亚轩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合理支出2.1万元。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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