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李婕)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
通知对零工市场的服务定位、服务功能、建设布局、运行模式、信息分析和服务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将零工市场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灵活性、兜底性,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要求各地重点提供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撮合、职业指导、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推介、培训需求信息收集、权益维护指引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围绕灵活就业人员求职就业实际需求拓展服务项目。
通知提出,合理规划布局数量适宜、规模适度的综合性零工市场、行业性和专业性零工市场以及零工服务站点,构建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灵活就业服务网络。对人社部门自行运作的零工市场,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挂零工市场牌子的,划分灵活就业服务专区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对委托社会力量运行管理的零工市场,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要求,明确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严格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