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洛阳钼业一名采购主管受贿获刑。
判决书显示,王某原系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钼集团”)下属上海董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董禾”)采购主管。
经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洛钼集团集团总部全球供应链部采购主管期间,利用其负责采购实施和执行、寻源供应商、参与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付款、质检和物流等问题的职务便利,在相关采购项目中,为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2023年4月3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到案后对上述受贿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