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泉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爱心助残驿站”建设部署要求,以搭建富有活力的综合助残服务平台为目标,通过明确创建目标、强化工作保障、推进规范建设三项措施,打造“助残服务+N”的基层综合服务助残平台,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急、难、盼、愁”需求,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明确建设目标,搭好助残综合服务平台

目前,全市已打造驿站43家省级爱心助残驿站。首先,明确创建载体。以乡镇敬老院、幸福院或长者食堂、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载体,发动乡镇(街道)积极性高、支持力强、创建机构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开展创建。其次,明确创建责任。落实主体管理责任,乡镇级驿站纳入乡镇管理,村级驿站纳入村(社区)居委会管理,并与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形成属地管理、机构承运、残联把关的责任体系。再者,明确创建思路。根据驿站服务承载力、交通、服务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明确驿站服务区域。按照辖区残疾人需求,明确服务项目。以创建“六有”驿站为抓手,推动驿站规范建设管理。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驿站持续活力运行

一是成立专班辅导创建。市、县残联成立专班,指定专人“点对点”、“一对一”辅导式支持。泉州市残联以实地指导、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推进创建;县级残联多采用带项目到驿站的方式提升驿站服务能力。二是多渠道筹资保障创建。除省上支持经费外,市级每年配套25万元支持创建,县级争取财政、慈善等40多万元确保驿站有稳定运行资金。三是整合资源支持创建。县级残联协调当地乡镇牵头,整合基层各部门政策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施行慈善义举,支持驿站建设、丰富驿站活动。

制定创建标准,推动驿站规范化建设

泉州市残联推出深化驿站创建的指导意见,从建设达标、队伍健全、服务规范、活动丰富、残疾人满意五方面明确标准要求,为驿站规范化建设打好基础。“建设达标”明确要求乡镇级、村(社区)级驿站活动场地最低面积、管理制度、服务残疾人数和安置就业人数;“队伍健全”要求设置专门服务团队、专人负责驿站日常管理,按服务项目分工设置责任人和职责,设立专门的助残志愿服务队伍。“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个性化服务档案,及时更新和掌握需求变化,做到服务热情周到,用语文明规范。“活动丰富”要求提供基础服务(爱心助餐、康复指导、就业指导、文体娱乐、志愿助残等),有条件的驿站可拓展延伸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等服务。“残疾人满意”要求应尽力满足辖区内残疾人的需求,真正发挥为残疾人服务的作用,联系服务辖区内残疾人做到100%,参与驿站活动的残疾人接受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泉州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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