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聚焦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河南已在全省启动网络普法活动。《“法式”生活》栏目推出“法护‘未’来”特别策划,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未成年人法律案件着手,邀请律师深度剖析,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安全素养。本期关注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话题。
大河网讯(记者 臧小景 实习生 范弘烨)“孩子的爸妈在外地工作,他放学回家就一直打游戏”“小孩天天刷短视频,眼睛都近视了,还是手机不离手,气得我把她打了一顿”……
生活中,你是否经常被孩子追着要手机玩?相信很多家长有此困扰。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网络拓展了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空间,但也使部分未成年人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不能自拔,甚至荒废学业,误入歧途。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瘾”从何来?有哪些危害?如何在“防”上做文章?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份“ 法律药方”——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好学生”为何堕落成“少年犯”?
未成年人小曾(化名)原本聪明好学,成绩优秀,多次获奖,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一年来,因为喜欢上了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沉迷于虚拟世界无法自拔,经常逃课,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面对父母的责备,小曾离家出走,无钱食宿。
一天,小曾搭乘黄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一偏僻处时,小曾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黄某脖子上,并喊“抢钱”,黄某在奋力反抗中被划伤下颌。随后黄某将小曾的刀夺下,小曾伺机逃离,黄某拨打110报警。
小曾逃至一宾馆附近时被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为轻微伤甲级。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曾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哪些危害?
“日常工作中,也有接触到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案件。比如有一个未成年人因为沉迷网络而接触到涉毒人员,最终在其引诱下沾染毒品,为此偷盗家庭和他人财产,案发被抓,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
12月5日,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政协委员黄允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形式多样,从结果方面考虑,未成年人染上网瘾,轻则荒废学业,重则误入歧途,部分严重的导致家庭破碎,酿成社会悲剧。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乐也认为,沉迷网络的危害很大,“未成年人正处于学习、提升知识的阶段,沉迷网络自然导致学习下降,无法专心于学习。”原乐说。
“同时,沉迷网络也会导致社交能力下降,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不良的影响,甚至形成心理疾病。严重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黄允表示。
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瘾”从何来?
导致未成年沉迷网络原因主要有哪些?黄允分析,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控力差、好奇心强,对于上网的真正目的和意义没有正确认识,对网络内容不能正确辨别和选择,更抵挡不住网络的巨大诱惑,最终导致沉迷网络。
“同时,处于心理叛逆阶段的未成年人与父母沟通少,不能相互理解,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冲突甚至离家出走,脱离父母监管后在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容易冲动行事,发生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黄允说。
对于未成年人之所以上网容易成瘾,原乐表示,首先,这与未成年人不成熟的心理有关,他们自制力较差,对于网络游戏难以抗拒。其次,游戏中所需要孩子承担的风险非常小,换句话说就是不怕失败,孩子会陷入越挫越勇的状态,通过不断的游戏,可以满足他们的成就感。
“除了好玩,网络还能解决未成年人的学习、交友等诸多问题,在现实中缺乏家人、朋友的陪伴,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可以找到相应的慰藉。”黄允表示。
另外,黄允认为,根植于大数据的网络用数据模型的方式,更清楚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痛点”在哪里,由此更懂得如何增加对用户的“黏性”,也间接导致未成年人网络成“瘾”。
“防沉迷”该如何在“防”上做文章?
实际上,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的脚步从未停止。2020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了整整一章来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也对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从各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针对未成年人过度使用甚至沉迷网络游戏问题施行严格管理措施。
2022年底,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伽马数据发布《2022中国游戏产业未成年人保护进展报告》称:新规作用下,每周游戏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未成年人(包含已不玩游戏的未成年人)占比增长至75%以上。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在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成瘾方面针对性更强、实务的可操作性更具体、救济的渠道更务实和多样。”黄允表示。
条例》开出怎样的“法律药方”?
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制机制方面,《条例》明确国家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建立并形成多管齐下的保护机制。
“《条例》规定,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从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预防和干预活动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黄允介绍。
原乐认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在我国的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陪伴被认为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之一,父母应切实履行职责,给孩子较好的陪伴,让孩子安心、舒心,防止沉迷网络。
为此,《条例》第四十一条也专门做了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以及相关生理状况、心理状况、行为习惯,防范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学校是未成年人长时间学习、生活的地方,发现有孩子沉迷网络苗头的,应及时通知家长,双方共同努力,防止不良倾向的进一步扩大。”原乐建议说。
“针对学校方面,《条例》规定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条例》还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原乐认为,政府有关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相关智能终端的生产者作为网络的监管者、提供者和生产者,有责任和义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从源头上防止形成不良的网络空间,下游才可能且容易治理。
“当前随着网络的普及,预防和治疗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已经成为全社会刻不容缓的事情。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打赢这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之仗。”原乐表示。
举报/反馈

大河网

990万获赞 51.6万粉丝
河南省首家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大河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