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出租车也要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12月4日,市民刘女士和8岁儿子在沙河口区西安路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下车时司机提出要加收1元钱燃油附加费。这时刘女士的儿子认为他们搭乘的是纯电动出租车,不应收取燃油附加费,最终刘女士支付了这1元钱。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当事出租车确为电动车。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规定,若为纯电动出租车不应加收燃油附加费。
质疑娘俩乘坐电动出租车被收燃油附加费8岁男孩认为不合理
12月4日,市民刘女士和8岁的儿子在沙河口区西安路附近拦了一辆出租车,大约行驶了4公里远的路程,车费是12.6元。司机却收了13.6元。
刘女士说支付车费时,司机提出额外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她正准备付钱,8岁的儿子向司机提出了质疑:“纯电动车也要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刘女士的儿子认为,他们乘坐的出租车的车牌号是“辽BD”开头,应为纯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不使用燃油为何要收取燃油附加费呢?听到儿子的质疑后,司机扭过头夸了一句“孩子真聪明”,但依然坚称要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
刘女士说,儿子从小就对各类汽车很感兴趣,但她自己对车并不了解,也分不清燃油车和电动车。“就1块钱没必要计较,当时也没有把小孩子的话放在心上。”刘女士说,事后她和朋友谈及此事,发现儿子当时的质疑好像是正确的。
刘女士表示,1元钱虽然不多,但司机的行为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错误的引导。刘女士希望能提醒市民出门打车时多留心。
回应管理部门:燃料种类为电的出租车不应收取燃油附加费
12月6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刘女士母子俩当天乘坐的出租车牌照确为“辽BD”开头。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经工作人员查询显示,该汽车为比亚迪牌纯电动车,燃料种类为电。
10月8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启动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汽油价格已达到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我市出租车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纯电动车除外。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燃料种类为电的出租车不应收取燃油附加费。若乘客们遇到纯电动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情况,建议乘客及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同时记得向司机索要发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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