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在历经秦汉到隋唐时期的南阳郡、唐宋时期的南阳县之后,到元代时期步入了南阳府时期。

元代河南江北行省

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改蒙古国号为元,实行省、府、州、县四级政区。元置南阳府 ,以唐、邓、裕、嵩、汝五州隶焉。二十五年(1288年),改属汴梁路,后直隶行省。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领县二、州五。南阳府辖5州,其3在今市境内,邓州、唐州、裕州。南阳府自领镇平、南阳2县;邓州领穰、内乡、顺阳、淅川、新野等5县;唐州领泌阳、桐柏、湖阳等4县;裕州领方城等3县。元为了加强统治,在南阳西部地区设立据点,合并淅川、顺阳二县于内乡。

元代河南江北行省南阳府

元代南阳府下辖13县分别为:南阳、镇平、穰县(今邓州)、内乡、新野、泌阳、卢氏、梁县(今汝州一带)、鲁山、郏县、方城、叶县、舞阳 。

明代河南省布政使司

明代时期,1368年,朱元璋于南京建都,明代开始。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实行布政使司-府-州-县四级政区。南阳仍为南阳府,治南阳,属河南省布政使司。辖2州11县。南阳府辖6县,在今市境5县,南阳、唐县(降州为县)、桐柏(成化十二年,即1476年置)、南召(成化十二年置)、镇平。州辖5县,在今市境3县,邓州(省附郭县穰),辖3县;内乡、新野、淅川(成化6年,即1470年析内乡县置)。裕州(省附郭县方城),辖2县,均不在今市境。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四月十三日封其二十三子唐定王朱桱于南阳,以南阳为封地置唐王国。永乐二年(1404年)始建王城,唐王世袭,在南阳历经八世十一王,达233年久。

明代河南省布政使司南阳府

明代南阳府下辖11县分别为:南阳、镇平、唐县(今唐河县)、泌阳、桐柏、南召、内乡、新野、淅川、舞阳、叶县。

清代河南省

清代时期,改河南省布政使司为河南省,治开封,实行省、府(州)、县(州)三级政区。南阳的行政区基本依照明代为南阳府,治南阳。在军事上置总兵统军以镇守南阳。雍正年间,降邓州、裕州为散州,与县同级不辖县(辖县直属府)。道光十二年(1832年),改淅川县为淅川厅(与府同级仍属南阳府)。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升为直隶厅(直属省),无属县。南阳府、淅川厅属河南省。南阳府,辖2州10县,在今区2州7县,即邓州、裕州及南召、镇平、唐河、桐柏、内乡、新野。淅川直隶厅,领荆紫关,不辖县。

清代河南省南阳府

清代南阳府辖两州十县,分别是:南阳、镇平、唐县(今唐河县)、泌阳、桐柏、南召、内乡、新野、舞阳、叶县、邓州、裕州(今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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