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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的“普通朋友”可以定义为相识时间不长,但有一定好感,可以互相问候的异性朋友。这种关系没有暧昧,也很难上升到情侣关系。如果一个男人坚称和某个女性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暧昧只有自己知道。如果向心仪的异性表白时,对方说可以做“普通朋友”,那么基本上是被拒绝了。作为“普通朋友”,彼此不会有太多交集,但印象可以,可以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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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以“朋友”相称的异性朋友,仔细分的话应该有好几种:

一般俗称“男朋友”、“女朋友”的,那都是等同于情侣关系的朋友,也即恋爱对象;

凡称作“好朋友”的,一般都是相识时间比较长,且关系比较铁,有事可以互相帮忙的朋友;

凡所谓关系特别特别好的,可以完全信赖,且互不避嫌的,是属于“闺蜜”级的好朋友,有直接称作“男闺蜜”、“女闺蜜”的;

而区别于“闺蜜”,在感情方面可以有更多交流,彼此都特别懂对方,可以互为知己、互为欣赏、互为信任的,则是所谓的“红颜知己”、“蓝颜知己”;

还有,区别于一般的工作同事,对彼此有基本的认同,见面可以停下来聊几句或相互问好的,是为“普通朋友”。

所以,再回过头来看,“男女之间怎么算普通朋友”呢?这个“普通朋友”,就是相对于不认识的陌路人,相对于有一面之交的路人甲、路人乙,相对于日常认识但不深交的同事,比他们有进一步的关系(剔除上下级与工作伙伴的被动关系);又区别于关系比较长、比较“铁”,甚至以“闺蜜”相称、以“知己”相称的;只是相互有一些好感,擦肩而过时会特意打一声招呼、互相问好的异性朋友。

感觉问这个问题的话,好像有些言外之意,仿佛是在说男女相处时的边界感,定义为“普通朋友”的话,跟上升到男女情侣关系,这中间,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所以两者之间不太可能有非分之想,估计也都不是彼此的菜,只视作“普通朋友”而已。

如果一个男人坚称,我跟这个女的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就是将关系撇得干干净净的,其中的暧昧也只有天知地知了。

而当你向一个心仪的异性表白时,对方不置可否,而是说我们可以先做“普通朋友”,那基本上也是拒你于千里之外了,从“普通朋友”晋升为情侣朋友还远着呢。但总比直接拒绝你好。

作为“普通朋友”,有明显的距离感,彼此不会太关注,没什么太多的交集,无非一直以来,彼此的印象可以,出入相友,遇事也会守望相助,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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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叔情感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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