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11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
2023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人民币九万元。被告人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十一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杨妞花正是被余华英拐卖的其中一人。据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此前报道,1990年,杨妞花出生在贵州织金县,此后随父母和姐姐来贵阳生活。杨妞花记得自己的被拐经历,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写着:“当年人贩子租房租在我家隔壁,假装成带着孩子出来奋斗的两夫妻,他们经常来我们家借碗筷,跟我们家混熟之后,踩好我父母上班的时间点,等我父母一出门,她就把我带走,再也没有把我送回来。从贵州千里迢迢坐着绿皮火车,把我卖到河北邯郸。”
“她要卖2500元,我是个女孩不好卖。她给我洗头的时候很烦躁,把暖壶里面的开水直接浇到了我头上。”杨妞花称,经中间人介绍,她被一位老人收买。
杨妞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在她8、9岁的时候,经常会提到亲生母亲,但奶奶经常跟她说,她是被父母卖了换钱,身上连棉袄都没有穿,差点冻死。“我综合了一下所有的记忆,觉得我的父母不会把我卖了换钱,在我们村我们家经济条件排前三,经济条件并不差。”
据媒体报道,杨妞花被一名聋哑男子收养为女儿,更名为李素燕。杨妞花自2012年开始寻亲,直到2021年5月,杨妞花的寻亲视频被贵州老家的堂妹看到,被拐26年的她这才回家。但杨妞花随后得知,疼爱她的父母在她被拐后因为自责和伤心过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就双双过世,当时都只有三十余岁。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11岁沦为孤儿,13岁出门打工。杨妞花一直记得当年拐卖她的人贩子的信息,2022年,她找到贵阳警方并提供线索,此后贵阳警方将人贩子余华英抓捕。
11月28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审理,杨妞花与姐姐、丈夫、姐夫共同出席。
杨妞花透露,云南警方又查实一起旧案,余华英与丈夫曾在2003年从云南拐卖一名儿童至河北,余华英的丈夫王某文已于今年9月被抓获。
潇湘晨报记者从杨妞花的代理律师处获悉,二审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建议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他们也希望维持原判。余华英当庭认罪,但是她认为一审量刑太重,所有事情不应该她来承担,不应该承担死刑的结果。“我们没有提交新证据,余华英提交了一份新证据,她拿出了一份情人出具的证明,证明从2014年两人在一起后,没有发现余华英有犯罪行为。”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