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一种央行数字货币,是公共货币的一种形式。中国央行建设其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系统(DC/EP)。其中DC是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的缩写,EP是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的缩写。数字人民币支持与传统电子支付系统长期并存,并充分利用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实现不同指定运营机构钱包间、数字人民币钱包与银行账户间的互联互通,提高支付工具交互性。
自2019年末以来,人民银行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2022 北京冬奥会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2020年11月开始:增加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6个新的试点地区。2022年3月31日,在现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增加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广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和厦门市、浙江省承办亚运会的6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2022年江苏、河北、广东及四川实现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至目前,用户可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银行为10个运营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微众银行及网商银行。
根据 BIS 对rCBDC运营模式分类,e-CNY属于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与实物货币一样,央行负责按市场需要发行一定数量的e-CNY,并由指定机构运营机构通过准备金账户1:1兑换,并存放于其自有面向零售支付体系的e-CNY账本,这就常说“一币两库”的基础运营体系。以图是我们根据目前多方收集资料最后汇总推演的e-CNY运营架构。
通过多年研发、试点工作,目前数字人民币已形成两层运营架构和多层服务架构的成熟服务体系。截止2023年9月已发生近2万亿的实际价值交易量和大量的应用场景创新,持续保持全球央行数字货币领先位置。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e-CNY在业务规则、激励模式、相关监管政策等方面仍有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存在。以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为例,二层指定运营机构起到枢纽作用,做为钱包运营机构并兜底KYC等监管政策执行,二层运营机构向2.5层代理输出e-CNY钱包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向其自有客户提供e-CNY流通服务和场景创新,同时由于各运营机构拥有各自独立的e-CNY钱包品牌和不同的扩展和增值服务能力,会产生对e-CNY货币功能分散风险,加大2.5层合作金融机构的对接难度,以及由于缺乏平等、公平的环境,打击2.5层合作金融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业务热情,违背CBDC发展的不伤害和促进鼓励创新和效率原则。
mBridge 多边货币桥
mBridge 项目使用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DLT)的通用平台进行跨境支付实验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平台(multi-CBDC,多边CBDC以下简称:mCBDC),多家中央银行可以在该平台上发行和交换各自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mBridge 的价值主张是,一个高效、低成本和通用的多边CBDC平台可以提供直接的中央银行和商业参与者连接的网络,大大增加国际贸易流动和整个跨境业务的潜力。为了测试这一提议,由BIS香港创新中心牵头,由香港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数研所、泰国央行和阿联酋央行联合定制设计和开发了一种新的原生区块链mBridge账本,作为多币种跨境支付的专门和灵活的平台实施。mBridge平台特别关注模块化功能、可扩展性以及对特定管辖区政策和法律要求、法规和治理需求的遵守。平台设计确保mBridge遵守CPMI/BIS创新中心/IMF/世界银行提交给 G20 的报告所强调的五项总体CBDC原则:不伤害原则、提高效率、提高弹性、确保与非CBDC 系统的共存和互操作性并加强金融包容性。
在第一期PoC实验的六周时间里,mBridge平台通过一项涉及以选定的国际贸易用例为中心的实际价值交易的试点进行了测试。在试点之前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内部和之间的广泛协调,以及量身定制的法律协议和预演,最终促成了它的成功。2022年8月15日至9月23日期间,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内地、阿联酋和泰国的20家商业银行代表其企业客户使用在mBridge平台由各自的中央银行提供。该试点通过直接在平台上并代表企业客户结算实际价值来推进mCBDC实验。该平台发行了超过1200万美元,促成了160多项支付和外汇PvP交易,总价值超过2200万美元。
试点的真实交易环境也揭示了一系列政策、法律以及mBridge等mCBDC跨境支付平台的监管考虑。将中央银行资金的使用权直接扩展到外国参与者并在共享账本上进行交易需要进一步探索政策、数据隐私和治理方面的考虑。一种新的数字货币形式和mCBDC平台也提出了具有挑战性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取决于每个参与司法管辖区的现行规则和法规,并且可能需要进行监管变更以实现完全的法律确定性和明确性。虽然其中一些考虑可以通过平台的当前设计来解决,但其他考虑需要进一步的开发和探索。
根据项目早期阶段的经验教训、试点和政策、法律和监管分析,mBridge 项目将继续进行技术建设和测试。这包括改进现有的功能和为平台添加新的功能,它在2023年会继续向最小可行产品(MVP)发展,最终成为就绪的生产系统。
试点项目的另一项发现是,mBridge能够轻松地与国内批发支付系统集成,可以为参与者节省时间,并允许直接处理。该平台的模块化框架允许与国内支付系统进行手动和自动集成。PBoC利用自动发行和赎回功能将平台整合到其 e-CNY 国内实时系统中,发行和赎回交易量最高,这可能并非巧合。为了在未来走向自动整合,过渡期间其他国家的央行都利用了mBridge上的手动发行和赎回功能,手动过程增加了时间和摩擦的过程,尽管任何控制和协调问题在试点期间迅速得到解决。因此,该平台的央行与国内CBDC和支付基础设施的无缝整合,以及自动化的CBDC发行和赎回过程,对mBridge未来的成功至关重要。(详见:mBridge 项目:通过CBDC连接经济体-中文版,BIS,香港金管局,2023)。
结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推演出我国央行数字货币体系,在面向国内零售支付领域的零售型CBDC(rCBDC),以及面向跨境支付的批发型CBDC(wCBDC)均已完成真实价值的试点工作,在不同基础设施(即CLT和DLT)环境下实现不同类型CBDC的服务场景,并可以无缝协调为客户提供更多特色的叠加和增值服务。充分发挥CBDC的最安全结算资金、最快捷、最智能的数字货币体系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非银支付机构账户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即非银支付机构客户账户余额,如微信、支付宝余额),因2019年已实现100%客户备付金存在中央银行,变相实现货币乘数为1的狭义银行(Narrow bank)管理,因此理论上讲也可以被认为是央行负债,所以图8:国内主要数字货币对比分析里,我们用虚线(蓝色)表示非银支付机构货币的支持资产为央行负债。
在基础设施上多采用存储于分布式数据库的基于账户余额模型的集中式账本模式,同时在运营模式上采用单层架构,这样有效提升非银支付机构的交易并发处理能力,这也是我国移动支付领域处于国球领先的技术体系,为e-CNY的架构设计上提供很多有益参考,从目前相关资料可以看出e-CNY采用存储于分布式数据库的代币模式(UTXO模型)的集中式账本模式,很大程度上也是为应对中国互联网支付海量交易量做好准备。因其本身定位就是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
但其与e-CNY体系的区别在于,e-CNY由央行按需发行,再进入流通体系,是理论上绝对安全的资产,而非银支付机构的私营货币体系支持资产的安全性,受非银支付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和监管有效性影响。
商业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客户储存在商业银行的款项,是货币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与央行发行的公共货币不同,一般被称为私营货币。通过科蓝数字货币分析模型我们可以看出,其服务结构与非银支付机构账户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支持资产部分,银行存款是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负债,其支持资产为本机构经营资本金、各类业务生产的资产、存款保险等,并按监管要求向央行存放一定比例准备金(如我国,2023年4月的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6%),同时商业银行受到更严格的行业监管,目前风险率极低,是公众信任的资产。
银行存款与非银支付机构账户资金一样被定义为私营货币,与公共货币货币不同,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数字化程度已经非常的高,是公众日常进行零售支付的主要方式,也是非银支付机构账户资金和其创新支付工具(如:快捷支付)背后资金的唯一或主要资金来源。也因其和非银支付机构在数字支付领域表现已非常优秀,衍生出创新央行数字货币无实用意义的论断,但CBDC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在互联网支付时间为私营货币提供价值锚定功能。
公共货币与私营货币一直共存,并在得到公共货币稳定支持下才能产生有效的私营货币创新,以银行存款为例,其货币的稳定性是可随时完成1:1比较兑换成人民币为基础的,当其无法按客户需求完成兑换时,一定出现对其货币的不信任,从而引发对其货币的挤兑现象。也可以说长久以来实物央行货币是商业银行货币稳定锚,而商业银行货币又为其他私营提供价值锚定服务。那么同样的原理,在数字经济时代同样也需要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数字化的私营货币稳定锚,这也是目前各国都在推进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研发的原因之一。
代币化存款及未来货币体系蓝图
另外比较关注点是商业银行存款是否也需要进行数字化转型,与央行数字货币一样,主要是对账户类型进行调整,由账户余额模型转换成代币模型。这也是目前BIS及部分国家在试点的代币化存款(Tokenised deposit)以及代币化资产(Tokenised Asset)在验证的工作,根据BIS判断未来数字化货币体系,将产生一种新型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统一账本可以通过将央行数字货币、代币化存款和代币化资产结合在可编程平台上,获取代币化的全部好处。除了通过交易的无缝整合来改善现有流程外,统一账本还可以利用可编程性来实现目前不可行的安排,从而扩大可能的经济成果的范围。多个账本(每个账本都有特定的用例)可以共存,通过应用程序接口相互连接,以确保互操作性,并促进金融包容性和公平竞争环境。(详见,BIS 2023年年度经济报告第三章节-未来货币体系蓝图,(BIS,2023年6月))。
但代币化存款是否为有效的创新,也存在不同的意见,比如BIS 认为未来构建全面代币化数字货币体系,借助可编程平台将进一步提升货币交易效率,更有效的保证货币功能一致性以及货币的单一性。同时以原央行行长易刚认为代币价值是基于物权,但存款是一个资产负债的概念。物权和存款在支付和交易过程中的法律属性差异很大。物权的价值可以直接转移,存款作为银行负债在转移过程中必须要经过银行这个第三方,不能直接转移。所以Tokenised Deposit的具体性质及其含义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详见,《关于数字人民币的思考与讨论》,(易刚,2023年8月))。
同时我们也发现在BIS 2022年度经济报告里的,阐述了对未来货币体系充分应用可编程性、可组合性和代币化等创新功能,实现货币和支付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本质是建立以CBDC为基础的新型数字货币和支付服务体系。
BIS 在2023年度经济报告 - 未来货币体系蓝图章节里,进一步描述于全代币化统一账本体系和智能合约服务平台的未来货币体系蓝图,总体上认为随着央行货币的代币转型以及如智能合约等新型支付能力的出现,会进一步推动私营机构货币体系的代币化转型,从面最终实现数字货币体系由目前基于账户余额模型向代币化模型的转变。
该体系利用代币化的潜力来改善旧货币体制,并促成新的货币体系。该蓝图的关键要素是CBDCs、代币化存款和其他对金融和实物资产的代币化债权。该蓝图设想这些元素被整合在一种新型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MI)-- “统一账本”中[见Carstens (2023a)]。代币化的全部好处可以在统一账本中得到利用,因为结算的最终结果保障来自与其他债权同在可兑换的央行资金。利用对中央银行资产的信任,这种共享资产的结算模式有很大的潜力来加强货币和金融体系。
四、e-CNY与主要经济体rCBDC比较分析
世界各国央行正在加紧努力,为央行数字货币(CBDCs)作为数字现金(零售)或代币化储备(批发)做好准备。一个设计良好的CBDC将是一个安全和中立的支付和结算资产,作为一个共同的可互操作的基础,新的支付生态系统可以在此基础上发展。它将促成一个开放和一体化的金融架构,同时促进竞争和进一步创新。
据BIS CBDC调查结果显示,在2022年期间,以某种形式开展的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工作的中央银行份额进一步上升,达到93%,他们对短期CBDC发行的不确定性正在消退。零售型CBDC的工作比批发型CBDC更先进:几乎四分之一的央行正在零售型CBDC试点。超过80%的央行认为同时拥有零售型CBDC和快速支付系统(FPS)具有潜在的价值,这主要是因为零售型CBDC具有特定的属性,可以提供额外的功能。调查显示,在2030年可能会有15种零售型CBDC和9种批发型CBDC公开流通。
在2022年期间,从事某种形式的CBDC工作的央行比例上升到93%(图10.A)。与2021年一样,这些央行要么只专注于零售型CBDC,要么同时参与零售和批发型CBDC工作(图10.B)。重要的是,央行的CBDCs工作取得了进一步的进展。超过一半的央行正在进行具体的实验或正在进行CBDCs的试点(图10.C)。多家央行在2022年完成了零售或批发型CBDC实验。例如,瑞典央行测试了e-krona可能的技术解决方案,并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表的研究表明,批发型CBDC可以显著加快跨境交易。(详见,BIS《取得进展:2022年BIS关于CBDC和加密货币的调查结果》(BIS,2023年7月))
在上文调查内容时间外,2022年11月印度开始试点其数字卢比(Digital Rupee),2023年8月俄罗斯央行与13家银行启动数字卢布(Digital Ruble)试点工作,同时欧洲议会将在2023年10月审议是否批准欧洲央行进入数字欧元的研发试点阶段。根据目前各国CBDC推进情况,我们判断2025年左右可能就会有大型经济体系正式发行CBDC。
我们根据各国CBDC推进情况、市场规模和架构特色,选取印度央行(数字卢比)、俄罗斯央行(数字卢布)、欧洲央行(数字欧元)和以色列央行(数字谢克尔)四个零售型CBDC产品,与数字人民币进行比较分析,详见图16:e-CNY与主要经济体rCBDC的比较分析。以期更全面展现CBDC应用特点。
数字卢比
印度央行(即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RBI,下同)的零售型CBDC产品被称为数字卢比(Digital Rupee,简写为:e₹),RBI发行数字卢比的主要动机是提高对CBDC的认识,特别是数字卢比的计划功能。RBI的说明还试图解释引入数字卢比的方法。RBI希望发行和使用尽可能接近纸币的数字卢比,并以无缝方式管理引入数字卢比的过程。
从目前RBI官方发布的《印度央行数字卢比概念说明文件》(RBI金融科技部,2022年10月)分析显示,RBI于2020年10月成立了一个内部工作组,以开展关于适当的设计的研究。印度政府在2022年2月1日提交给议会的联邦预算中宣布,从2022-23财政年度起推出印度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数字卢比)。在预算公告中指出,CBDC的推出将大大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预算中还规定了使用区块链和其他技术引入CBDC作为“更有效和更便宜的货币管理系统”所要实现的广泛目标。
印度政府通过2022年3月30c日的公报通知,对《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从而使CBDC的试点和后续发行得以运行。2022年2月,储备银行成立了一个由储备银行执行董事Shri Ajay Kumar Choudhary担任主席的CBDC内部高级别委员会。2022年11月印度央行启动部分银行部分区域参与的试点活动。
数字卢比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基于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的e-CNY与主要经济体CBDC比较分析图可以发现,目前数字卢比体系与数字人民币整体结构选择比较相似,差异点在数字卢比使用仿照实物卢比的固定价值模式。同时比较引人关注的,各参加银行发布的数字卢比钱包均采用统一识别体系,有效保证了货币功能一致性,减少货币分散风险。
数字卢布
俄罗斯的中央银行是俄罗斯银行(Bank of Russian,简称:BoR,下同)发行的数字卢布(Digital Ruble)采用以金融机构为结算方的零售两级运营模式,并且BoR向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金融机构在数字卢布平台上向客户开放钱包,并在其上进行支付。
即数字卢布采用间接式双层运营架构,但与数字人民币不同的是,基础服务平台由俄罗斯央行统一提供,提供的功能包括:
BoR是数字卢布的发行方。数字卢布是BoR的负债。数字卢布以1:1的比例被记入银行存款的相应借方。BoR向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金融机构在数字卢布平台上向客户开放钱包。只向客户开放一个数字卢布的钱包。客户的数字卢布钱包托管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不反映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放在钱包里的数字卢布不会对余额产生利息。当金融机构破产时,钱包里的资金可以通过客户所在的任何其他金融机构获得。
为了保证客户进行交易的安全性,BoR计划开发一个软件模块,嵌入到金融机构的移动应用程序中,并确保数字卢布平台与客户的互动,以便在打开和补充钱包以及转移资金时确认行动。该机制确保只有在客户确认的情况下,客户才能用数字卢布进行交易。
数字卢布也有望为客户提供无缝的支付服务,从数字卢布转移到非现金和现金,以及从现金和非现金转移到数字卢布。数字卢布平台参与者的角色模式,如下:
第一层是BoR
平台运营商(BoR)创建、维护和发展数字卢布平台。将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连接到数字卢布平台。规定了在数字卢布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规则。创建和传播与数字卢布平台合作的标准。确定了数字卢布平台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弹性政策。发行人(BoR)发行数字卢布,并可在线发行钱包。确保数字卢布被记入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的贷方和借方。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为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开放钱包。
第二个层次是金融机构和联邦财政部
金融机构在数字卢布平台上为客户开通和充值钱包。执行AML/CFT/CFPWMD和外汇法规定的业务规范。核实客户电子签名验证、反欺诈检查、交易限额和身份的验证。代表客户在数字卢布平台上进行转账和支付。联邦财政部 是数字卢布平台的一个特殊参与者。
数字卢布的结构特点
根据图16:基于科蓝软件数字货币分析模型的e-CNY与主要经济体CBDC比较分析图可以发现,目前数字卢布体系与数字人民币整体结构选择基本一致,差异点在数字卢布使用由俄罗斯央行运营的数字卢布平台统一完成数字货币和数字钱包的对外服务,并且只支持用户开立一个钱包,通过 SDK+API 模式向参与金融机构提供钱包管理和交易功能。由数字卢布平台采用间接式双层架构模式运营,由金融机构完成AML/CFT/CFP 等监管政策面向最终用户服务,保持目前成熟的央行与金融机构协监管和运营模式。另外比较有特色的是数字卢布平台为财务部建立专用钱包场景。
数字欧元与数字英镑
数字欧元与数字英镑运行模式比较类似,同时他们推进模式基本相同,所以合并在一起介绍。欧洲央行(European Central Bank 简称:ECB,下同)与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 简称:BoE,下同)采用的是调查咨询、概念验证、技术验证和基础规则审议相结合的模式推进,欧洲议会将会在今年10月审议授权ECB数字欧元研发试点工作,ECB承诺得到授权后将于两年内完成正式发行的准备。
2020年10月,ECB发表了第一个报告,就欧元体系可能发行的CBDC称为数字欧元,被定义“用于公众零售交易(即:包括公民和非银行公司),而不是只被用于批发支付系统传统参与者(通常是银行),并由央行管理的支付系统”。2021年7月,欧洲央行决定从2021年10月1日开始,对一个数字欧元项目启动为期两年的调查阶段。对CBDC最终将被发行的预期,反映了在一个越来越多的人和商户更喜欢电子支付的便利性的世界里,维持央行资金的好处。央行货币是最基本、最优流动性和最具弹性的货币形式,应该继续发挥作用。
欧洲央行指出,如果CBDC要想取得成功,央行就需要建立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广泛地使用的交换手段,以实现必要的网络效应,但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手段。CBDC的三个关键成功因素是:(ⅰ)商户接受;(ⅱ)中介机构愿意分销它,并根据需要与用户互动;(ⅲ)个人和公司使用其支付的有吸引力的价值主张。这也提出了针对CBDC的商业模式的问题,例如对前端服务提供商的激励。
根据第四次数字欧元调查阶段的进展报告(ECB,2023年7月)介绍目前数字欧元调查阶段工作基本完成。欧洲央行欢迎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数字欧元和现金的立法建议。欧洲央行随时准备提供技术投入,以支持欧洲共同立法者的工作,并充分尊重所有参与方的机构授权。欧洲央行将在今年夏天后就立法提案发表意见。(详见:"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建立数字欧元的条例提案",欧盟委员会,2023年6月)
以下我们整理一下数字欧元目前发布特性的内容:
1)数字欧元激励模式
ECB介绍数字欧元是一种公共产品,反映了现金在数字领域的自然演变。因此,在欧元区的任何地方都可以广泛使用数字欧元进行支付和收款。但是,一个可行的支付生态系统依赖于建立网络效应。对于像数字欧元这样的公共产品来说,这意味着建立一个要求和经济激励措施的适当组合,向所有各方提供让人们对网络效应将会实现的信心。
数字欧元的激励模式应旨在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方便地分销、接受和支付数字欧元。一方面,激励模式应有利于最终用户,即主要是个人(作为付款人)和商户(作为收款人)。另一方面,应激励PSPs向其客户分销数字欧元,并向商户提供收单服务。激励与成本的平衡应有助于实现网络效应,使数字欧元在欧元区任何地方都能广泛使用,并应尊重其作为公共产品的地位。
虽然数字欧元的激励模式将是数字欧元立法框架的一个重要因素,由共同立法者决定,但欧元体系提出了一套四项核心原则。首先,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数字欧元应免费供个人日常基本使用。其次,立法保障应防止商户被中介机构多收费用。第三,与其他数字支付一样,中介机构仍应就其提供的服务获得补偿。最后,欧元体系将承担自己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