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遗产继承,春秋航空(601021.SH)实控人发生变更。11月16日晚间,春秋航空发布公告,根据遗嘱,实际控制人王正华之妻陈秀珍逝世后,其财产由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共同继承,这进一步导致公司实控人由王正华一人,变更为王正华和王煜,而王炜为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
王煜和王炜分别为春秋航空创始人王正华的长子与次子。在此次遗产分配中,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继承其母陈秀珍所持三分之二的股权,王炜继承剩余三分之一的股权,春秋航空创始人王正华未参与股权分配。与此同时,父子三人签署了《协议书》,三方保持一致立场及意见。
对于此次遗产继承的股权分配安排,春秋航空公告称,既考虑遗产分割的独立性、同时兼顾春秋航空的长远发展。
从此次遗产继承后的股权变动来看,春秋航空仍由创始人家族控制,王煜作为春秋航空董事长,增强了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力。钛媒体APP留意到,今年5月,王煜弟弟王炜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进入董事会。另据披露,此次收购后,不涉及主营业务调整、重组以及董事会及高管人员变更等计划。
公告显示,王正华之妻陈秀珍逝世于2022年3月,生前,陈秀珍与王正华共同持有春秋航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64.74%股权,以及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包机”)51.82%股权。而春秋国旅为春秋航空的控股股东。
陈秀珍逝世后,按照遗嘱,其持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上述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的一半所有权由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共同继承。
不过,根据遗嘱并经三方协商一致后,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继承了陈秀珍所持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股权的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股权由王炜继承,王正华未参与此次遗嘱中的股权分配。
具体来看,王煜继承春秋国旅21.58%股权和春秋包机17.27%股权;王炜继承春秋国旅10.79%股权和春秋包机8.64%股权。
此外,三方还于11月15日签署了《协议书》,约定3年内或三方一致同意延长的期限内,王炜就涉及春秋国旅、春秋包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及相关事项与王正华和王煜保持一致立场及意见。
因此次遗产继承引发股权变动,王煜、王炜及一致行动人王正华作为收购人向春秋航空发起收购,收购完成后,王正华持有的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股权比例分别下降至32.37%和25.91%,春秋国旅仍为春秋航空控股股东。经此次变动,春秋航空实控人由王正华一人,变更为王正华和王煜,王正华和王煜父子合计拥有公司56.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春秋航空共同实际控制人。王炜为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
不过,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王煜在春秋航空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虽然超过了已发行股份的30%,但由于是通过遗产继承方式取得,该次收购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据悉,目前王正华、王炜、王煜均为春秋航空董事会成员。从公布的履历来看,王炜于今年6月起开始担任春秋航空董事职位,此前其主要在春秋国旅担任总裁及董事。
而创始人王正华在2017年正式卸任春秋航空董事长,将春秋航空交棒给长子王煜。身份证信息显示,王正华出生于1944年,根据紫荆杂志今年9月的采访内容,在过去遭遇疫情冲击的三年里,王正华仍深度参与春秋航空的复苏进程,并在采访中分享了春秋航空在疫情期间快速复苏并率先盈利的原因。
王正华在采访中提到,“疫情期间,整个航空业都受到影响。人家大亏,我们也跟着亏,人家还在亏,我们已经逐步盈利了”,他分析称,“一方面是因为大航司机型多样、成本难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老百姓选择我(们)、年轻人选择我(们),这就是当年定位比较好带来的成果。”
王正华认为,每增加一种机型,对于零件配件维护、飞行员培训等的成本就会提高,而春秋航空是单一机型、单一舱位、成本自然就低,他提到春秋航空分析了旅客最核心的需求,即人从甲地到乙地的安全性问题。
近日发布的三季报显示,春秋航空营收达60.7亿元,同比增长105.75%,录得净利18.39亿元,创春秋航空史上最好单季纪录。(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张孙明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