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HD只有得到正确的诊断,才能进一步开展有效、合理的治疗。
其诊断流程为诊断线索→病史收集→临床检查与评估→辅助检查→作出诊断。
ADHD起病于儿童期(一般发生在12岁之前),不同年龄段ADHD的异常表现/警示症状有所不同
当出现如上问题时,可考虑进行ADHD的评估。
精神疾病并不像糖尿病或高血压等疾病,可通过抽血验尿或科学仪器加以检查,所以在临床诊断上必须通过反复的会谈、观察和收集各方资讯,才能确认。
对于有ADHD警示症状的儿童,需进一步进行全面的病史询问,通过与父母及孩子访谈、征询老师的意见以了解ADHD患儿的现病史及个人史,从而获得更多信息以帮助做出诊断。
现病史:包括临床表现和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出现的场合、功能损害的表现和严重程度、发育状况(如智力、语言)及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和睡眠障碍、情绪障碍)。智力障碍、语言障碍、感知觉障碍、睡眠障碍和情绪障碍等既可以有类似ADHD的症状,又可以与ADHD共病,因此是初诊病史询问中必须重点考虑的。
个人史:包括儿童的出生史、生长发育史、家庭生活史、疾病史和家族史,这些内容对于诊断(如ADHD阳性家族史)和鉴别诊断(如生长发育落后史、癫痫或哮喘等疾病史)尤其重要。
ADHD的诊断需要专业的医师来进行。对于疑似ADHD的患儿可前往综合医院儿童精神科、儿科、发育行为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神经科;精神病专科医院的儿童精神科;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的心理科、儿童保健科、儿童精神科等就诊。
在门诊会谈时,医生除了通过访谈和直接的行为观察外,有时还会运用一些问卷获取患者信息用于辅助诊断,常用问卷量表有如下几种:
量表评估的仅仅是儿童症状的一个断面,测验时可能受儿童的状态及填表者对条目的理解误差等因素影响,并不能完全反映儿童的情况。ADHD的诊断还需进行一些标准化的检查,综合分析才能得出客观结论。
常规检查:一般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和肾功能、心电图、身高、体重等。了解儿童的基本躯体状况,以排除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缺陷(如甲状腺功能亢进、视觉、听觉损害等)引起的类似于ADHD的疾病,并排除治疗禁忌症(如心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
其他检查:研究显示,大多数ADHD儿童的脑电图、脑诱发电位和脑电涨落图存在异常,但无特异性;所以这些检查在个体诊断中的作用尚有待进一步探讨,仅在医生怀疑某方面有问题时可采用,如对于有抽搐史的儿童可进行脑电图检查以排除癫痫。
为使临床医师有章可循,提高诊断的可靠性和一致性,《中国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防治指南》第2版建议采用《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第5版(DSM-5)作为ADHD的诊断标准,以确保诊断的标准性,减少诊断方法的差异。以下为DSM-5 ADHD的诊断标准,需要同时符合DSM-5诊断标准的A、B、C、D、E才能诊断ADHD。
▎A:一种持续的注意缺陷和/或多动-冲动的模式,干扰了功能或发育,注意缺陷和/或多动/冲动症状(各6项及以上)持续至少6个月,且达到了与发育水平不相符的程度,并直接负性的影响了社会和学业/职业活动。
▎B:若干注意障碍或多动-冲动的症状在12岁之前就已存在。
▎C:若干注意障碍或多动-冲动的症状存在于两个或更多的场合(例如,在家里、学校或工作中;与朋友或亲属互动中;在其他活动中)。
▎D:有明确的证据显示这些症状干扰或降低了社交、学业或职业功能的质量。
▎E:这些症状不能仅仅出现在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病程中,也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更好地解释(例如,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障碍、人格障碍、物质中毒或戒断)。
儿童ADHD的诊断和评估在临床上非常重要,只有正确的诊断才能有正确的治疗。在诊断时应按照诊断线索,进行详细的病史收集,再结合临床检查与评估及辅助检查,最终综合分析并按诊断标准作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