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红星新闻、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区分局
日前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
张贴了故意杀人犯张科
在10月20日被执行死刑的布告
▲大同市中院张贴的相关布告
据了解,2019年9月,生活在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某村的张科父母,因为宅基地纠纷与邻居张平发生争执,被张平杀害。案件处理期间,张科又将张平的儿子、父母3人杀害。
2021年8月13日,张平已被执行死刑,此次张科也被执行死刑,该案共让两家7口人离世。
该布告显示,张科,男,出生于1973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24日,张科家的邻居张平因为琐事纠纷,将张科父母杀害。在张平故意杀人案审理期间,张科决意报复张平的家人。
2020年4月25日11时许,张科持单刃尖刀来到事发地,与张平之子发生争执和肢体冲突。在此期间,张平妻子曹某某欲上前拉架,被张科捅刺左肩膀,曹某某负伤逃跑,张科随即持刀捅刺张平儿子40余刀,致其多脏器及血管破裂失血死亡。布告内容显示,张平儿子遇害时34岁。
随后,张科追杀曹某某未果,又来到张平父母家,将张平时年90岁的父亲及时年84岁的母亲杀害,二人当场死亡,张科随后离开现场。
2020年4月26日,案发地的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区分局曾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4月25日上午11时许,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某村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7岁),因邻里纠纷,用单刃刀将被害人张某成、郭某英、张某权杀死。
案发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多警种合成研判、协同作战、高效联动,快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案件成功告破。
▲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区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张贴的布告称,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张科不服提出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罪犯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2023年10月20日将罪犯张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公告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