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陆家嘴近日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对此,陆家嘴方面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的侵权责任,并请求判令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连带责任。
11月8日,陆家嘴报跌0.75%,报9.30元每股。
陆家嘴股价走势图
股权受让后
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
事件源于2016年苏钢集团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根据彼时信息披露,苏州绿岸的核心资产是持有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17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项目地块红线内使用权面积约65.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包括住宅、商办、工业、幼儿园、加油站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有6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4万平方米。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支付完毕并已取得全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于核心资产较为优质,苏州绿岸95%股权获得了不少企业的关注,当时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了意向受让申请材料,最终19家参与竞价,将挂牌价格从31.5亿元的底价推高至68.4亿元,加上承接的16.85亿元债务,总成交金额达到了85.25亿元。
2016年10月17日,经过222轮的激烈的报价竞争,陆家嘴旗下控股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合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交易总金额85.25亿元,一举获取后者名下17宗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加油站等,占地近15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方米。
需要指出的是,在彼时出售时的挂牌文件中,苏钢集团披露了土地的污染情况,表示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
股权出让后,绿岸公司也根据披露情况,对这些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但实际情况却是,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非焦化区域也存在污染风险。
2022年4月,该区域因土地污染问题被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当时,陆家嘴已经开发其中8幅地块。企业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2号(雷丁学校)、13 号地块(学校)及尚未开发的3号(公寓)、4号地块(商业 商务)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
今年3月,绿岸公司收到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调查后出具的7幅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结果显示,7幅土地(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存在污染,局部区域污染严重。也就是说,挂牌信息与最终调查报告结果并不相符。
陆家嘴发布关于诉讼公告
请求法院判令
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
目前,陆家嘴最新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苏州绿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陆家嘴方面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00.44亿元。5名被告分别为: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陆家嘴请求法院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的侵权责任,并请求判令另外4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近日,陆家嘴宣布收到通知,法院已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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