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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兴”,一个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否和睦,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的婚姻法自1950年制定以来,已经走过了70年的历程。随着婚姻观念和家庭关系的不断发展,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那么,婚姻家庭法到底包含哪些呢??背后又体现了哪些基本价值呢?本文将从法律层面为您解读。


一、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价值观念是一种与人格法和财产权法都有区别的道德观念,它是一种伦理精神。婚姻家庭之所以能够体现出传统、宽容、理性、平时的特征,就是因为它包含了道德的内涵和发展的方向。


(一)婚姻家庭法伦理精神的基础


婚姻家庭伦理精神是人的一种内在需要,它是人的本性,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与繁衍而产生的。人的本性既包含了人的本性,又包含了人的社会性,前者体现了“人的动物本性”,后者体现了“人的特性”,而后者又体现了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



人的社会属性是人性的本质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婚姻家庭法中,婚姻家庭法中身份的伦理问题,正是人类对身份认同的一种精神需要,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婚姻家庭法中伦理精神的内涵


伦理精神是建立在人本性的社会属性之上的,因此,建构身份法律体系,就必须遵循人本性的逻辑推理,并且以“人的本性”为价值取向。但是,这里所说的“人的本性”,不仅是指一般意义上的人性,而且也包括作为特定社会群体成员之“人”所固有的社会属性。因此,就要把婚姻家庭法中的伦理精神贯穿于道德本体与理性的双重层面之中



因此,婚姻家庭法的伦理精神既包含了民事法律中“公平”、“平等”和“自由”的基本价值观念,又包含了“尊老爱幼”和“和谐稳定”的基本内涵。


二、案例分析


(一)案情概述


李某与王某于1995年1月按当地风俗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当时两人都已到了法定年龄,但是并未进行登记。王父在95年12月过世,生前拥有一栋价值两百万的别墅。王某和李某于1996年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


2004年,两人因为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但是在继承权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李某主张,这栋房子是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应当平分。王某以此为由,于95年12月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这栋房子为理由,因当时二人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故李某无权继承其父亲的财产,无法将这栋房子分给自己。请问:这栋房子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二)法律分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四条:如果男女双方依照《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婚姻关系的效力自当事人都满足《婚姻法》中所述的结婚要件之日起计算,即如果当事人在补办结婚登记,则从当事人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符合法定婚姻实质要件,并在一起生活之日起算。在这一案件中,该别墅是该夫妻的共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



在95年,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则应当认定为未婚同居。但事后又重新进行了登记,因为在举行婚礼之时,双方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必要条件,所以,该结婚的法律效果可追溯至1995年1月。其父于95年12月过世,其遗留的财产并未明文规定归王某本人,应被认定为夫妻二人共有。当他们离婚的时候,该别墅将被作为共同财产来分配。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价值


(一)引导婚姻家庭建设的和谐发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大众媒体与资讯流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在多元价值格局下,人们的自我意识逐渐消失,导致了“重婚”、“小三”等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事实,在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婚姻家庭法应当起到导向的作用



婚姻质量的提高,是指夫妻双方在不影响自己个性的前提下,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从而获得两人之间以及与他人之间关系的密切发展。而要想提升婚姻品质,就必须要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双方在公平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因此,这种公平应当不仅仅是一种道德标准和法律原则,更应当是一种人们在生活中所遵循的行为规范。


(二)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以社会为本”和“以人为本”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价值的一个特点,不可过于强调其“私法”性质。



因为在中国,旧的思想和习惯并没有被彻底的清除,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尤其是妇女,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精神上的独立,所以在很多时候,她们还是很需要婚姻和家庭法律的保障。《宪法》对婚姻与家庭的保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公民在婚姻与家庭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进行了保障。


(三)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法治是人类进步的唯一途径,法治社会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是要有为人民所普遍遵守的法律。一部完备的法律,需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良好的稳定性,以及有效的运作机制来保证其有效的实施。



婚姻家庭法肩负着对社会中最为普遍的婚姻家庭关系进行调整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当对法治社会中人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进行慎重考虑。从社会发展的观点来看,任何一个客观条件都应该给人以更大的自主性,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责任。


看到这里的观众朋友们有没有学习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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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蓝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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