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在经历了巨大的创伤后,人的情绪通常会经历否认、愤怒、交涉、沮丧、接受五个阶段。事实真的如此吗?

20世纪60年代,瑞士裔精神病学家伊丽莎白·库布勒-罗斯通过研究临终病人的情绪,将悲伤划分为5个阶段:否认、愤怒、交涉、沮丧、接受。如今,人们已普遍接受悲伤五阶段,引用时常信手拈来而无须说明。

但并没有证据显示,我们悲伤时情绪会严格遵循这5个阶段或某几个阶段。罗素·弗里德曼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谢尔曼奥克斯市悲伤恢复学会的执行董事,曾与约翰·詹姆斯合著《悲伤恢复手册》。他认为:“目前尚无研究显示,悲伤分为不同阶段。过去的划分也不能称为阶段。悲伤是由于‘丧失’引起的正常的、自然的情感反应……无论人们多么渴望有一套简明扼要的悲伤指导方针,世上都不会有两个人对悲伤的感受完全相同。”

弗里德曼的结论,来源于他在日常工作中与悲伤人群的大量接触。美国孟菲斯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尼迈耶也赞同这一观点。他在学术著作《意义重构与“丧失”体验》中指出:“科学研究显然无法证实,‘丧失’引起的情感变化是否存在一定的阶段顺序,或者是否有一个清晰的点,标志着悲伤的结束和‘恢复’的开始。”

人们总是千方百计想用几个简洁的阶段来概括人生百态。心理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将人的性心理发展概括为5个阶段:口唇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生殖期。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发育心理学家埃里克·埃里克松把心理发育划分为8个阶段:信任与怀疑(婴儿)、自主与羞耻(幼儿)、主动与内疚(学龄前)、勤奋与自卑(学龄)、身份认同与混乱(青春期)、亲密与孤独(青年)、繁衍与停滞(中年)、完善与绝望(老年)。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劳伦斯·科尔伯格则认为,人类的道德发展包含6个阶段:父母惩罚、利己主义、人际和谐、法律和社会秩序、社会契约、普遍道德原则。

为何万变不离“阶段”呢?人类这种灵长类动物,总是试图通过各种模式和讲述来理解这个混乱不堪、无法预知的世界。阶段学说正好迎合了这种需求:一方面,它的工作原理类似物种分类或进化图示,发人深思;另一方面,它先后有序,完全符合人们讲故事的习惯。社会心理学家卡罗尔·塔夫里斯在一次采访中谈到,阶段理论就是“给混乱赋予秩序,让无常变得可知,在绝望中寻求希望”。塔夫里斯是《对女性的误解》一书的作者,其与埃利奥特·阿伦森合著了《不是我的错》。塔夫里斯认为:“阶段理论的魅力在于,它讲了一个故事,并提供了一种普遍认同的叙事模式(你现在虽然这样认为,但不久以后……)。认知心理学和‘叙事心理疗法’的许多研究都肯定了讲故事的重要性。一些临床医学家也表示认同,并努力帮助患者摆脱消极、自我否定的叙事模式(看我多倒霉),让他们变得更积极、自信(我不仅幸存下来,而且获得了成功)。”

阶段理论究竟错在何处?首先,塔夫里斯认为:“发育心理学主张生活是可以预知的。多数人的生活都遵循一定的套路:早早结婚生子,终日为了生计忙碌,偶尔遭遇中年危机,然后退休——走向生命的尽头。阶段理论以此为基础,试图反映人们某一时期的状态。然而,这种‘片段式’的理论忽略了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而这些变化足以使我们的生活脱离既定的轨道,变得捉摸不定。”其次,塔夫里斯认为:“阶段理论错把内疚感和压力强加给不遵循常规的人。一些心理疗法和创伤后干预过分宣扬阶段的必然性,进而让患者变得谨小慎微、疑神疑鬼。”阶段理论好比讲故事,讲述的人也许深信不疑,但故事终究不能变成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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