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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9日讯 山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市、县各级财政落实出资责任。
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
明确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确保安全。
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规范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
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2023年底前城燃企业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气源供应保障、管网运行数据实时监测、场站运行监测、泄漏监测预警、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巡检管理和户内安检等功能。各市、县(市、区)建立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2024年年底前,省、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和企业整合联网、一体运行,实现全省联网管理。
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
按照固定配送范围、统一配送车辆、人员定位监管、服务标准规范的标准,各地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规范,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统一配送服务。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全面实行实名制销售,建立瓶装燃气用户档案,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三轮车、电动车等配送工具进行统一配置、统一服务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由地级市及以上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完善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等规定,由省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严格燃气充装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
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完善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将商用燃气灶、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闪电新闻记者 张维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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