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断调整和优化各类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以更好地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然而,一些不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证书被取消,本文将介绍人社部取消的证书有哪些,希望为广大考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帮助。
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取消的职业资格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2017年9月15日取消的职业资格共有47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35项,涉及15个行业主管部门,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管理15项,由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实施管理9项,其他部门(单位)管理1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12项,涉及行业主管部门11个,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管理10项,由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实施管理2项。
二、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18年10月16日,国家人社部《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8号)明确,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有24项,分别为: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客户服务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茶艺师、评茶员、花卉园艺师、咖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汽车代驾员、保洁员、按摩师、运动健身指导员、运动康复师、音乐制作师、健康管理师、礼仪主持人、养老护理员、养老健康管理师、芳香保健师、宠物健康护理员、公共营养师。
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决定取消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具体包括:注册国际商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施工安全员等167项。这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虽然取消许可认定,但现有的注册人员仍可保留注册身份。
除了上述取消的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还有以下一些被取消的证书:
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的90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车工、汽车修理工、营业员、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家政服务员、秘书等。这些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后,相关职业人员无需再持证上岗。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矿产储量评估师等。这些证书被取消后,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再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综上所述,国家不断优化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取消了一些不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证书。考生和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了解这些变化,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考试或者使用这些被取消的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