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9月20日电 聚焦湿地生态保护开展系列活动、多措并举守护古树名木长青、积极打造滨海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样本……近日,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部门发布有关举措,介绍近年来依法积极建绿护绿兴绿,该区取得的“持续扩大绿色生态优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良好成效。
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屏障
湖里区五缘湾湿地公园,厦门市岛内目前最大的湿地生态园区,是白鹭、栗喉蜂虎等珍稀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生产繁殖的优良场所,对该市湿地鸟类保护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五缘湾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又是湖里区生态环境功能重要敏感区域。
“湿地具有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而外来入侵物种却对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形成严重威胁。”湖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五缘湾湿地公园存在大量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生物多样性问题,2022年以来,该区不仅聚焦湿地生态保护开展系统性治理,共计消灭外来入侵福寿螺卵约213处、化学防治约320平方米,修剪南美蟛蜞菊约720平方米,灭除空心莲子草约120平方米,清理水浮莲、水藻约390平方米;还联合市级有关部门举办“落实《湿地保护法》”主题普法宣教活动,通过开展《湿地保护法》宣讲、入侵物种课堂、湿地鸟类课堂、生态保护大行动、走近栗喉蜂虎等活动,多维度、立体式提高公众湿地生态保护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2日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后第一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期间,湖里区同步开展一系列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公众对物种多样性、生物栖息地保护的认识,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关注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参与度。
保护古树名木,依法护绿增绿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也是绿色文物中的活化石,具有重要的保护利用价值。”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统计数据,湖里区现有三级以上古树(树龄100年)93株,包括92株散生状态榕树、1株樟树;后备古树(树龄50-99年)59株,2023年新增69株。该区历来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机制,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如,拨付专款至街道,街道进行属地管养,“专款专用、责任到人”,开展定期巡查,进行审查认证并挂牌保护;建立市政园林、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属地街道等多部门会商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影响古树名木健康生长的问题,及时移交、依法查处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注重发挥典型案例作用以提升震慑效果——2021年,湖里区查处一起破坏古树名木案件,当事人擅自将一株树龄515年、评估价近40万元的古树移植至他处,该区城管部门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近100万元。案件执行完毕后,全区跟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扩大群众知晓范围,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了保护古树名木的执法震慑效果。
此外,持续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自2020年在厦门市率先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并形成“五心”工作方法以来,湖里区持续做实做精做细古树保护措施,开展古树名木挂牌建档、因地制宜建设古榕树公园、清理杂物垃圾及拆除违章搭建等工作,推动全市完善挂牌保护古树名木1788株、建设古榕树公园3座、拆除违章搭建40余处,系列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千案展示”平台、福建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拍摄公益宣传片《守护古树长青,留下乡愁记忆》,通过湖里区250块公共LED屏幕循环播放,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添上精彩一笔。
注重机制体制创新,释放法治效能
近年来,在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方面,湖里区同样多措并举。如,该区检察部门在厦门市观鸟协会设立福建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检察联络站,依托该联络站进一步强化与观鸟协会等民间环保组织的交流协作,激活公益诉讼“神经末梢”;联合该协会建设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鸟类公益保护展馆并获评“厦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还探索“检察+审计”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相关机制做法被厦门市委政法委、市市域办评为2020-2022年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案例,实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法律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配合,共同督促行政机关、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合力,助力打造滨海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样本。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之义。”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湖里生态环境部门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扛稳抓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建成高颜值生态文明典范城区为目标,持续扩大绿色生态优势,着力高质量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取得颇为引人瞩目的成效。今后,该局将一如既往引领、支持该区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余乃鎏 陈智勇 赵文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