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曝出一特级教师的所谓不当言论,大致意思是说,14岁前早恋,女生应该负主要责任。据悉,该特级教师已经被当地教育局责令停职检查。
从某媒体有关报道来看,该特级教师惹争议言论出自其著作《班主任修炼之道》,原话是这样说的:
而报道此事的媒体发布的内容中还有这样一句话,如下图:
“他们暗示或勾引的居多”,这句话用了双引号,应该是该媒体引用书中原话。如果确系如此,那么,这句话中“勾引”一词,明显使用不当。
“勾引”通常是用为贬义,意思是指引诱别人做不正当的事情。而关于14岁前的早恋问题,即便认可女生占主动,也不能说是勾引。早恋虽不可取,但非为不正当。
早恋尤其是14岁前后的早恋,是人生对异性爱恋之情的初次自然萌发,这种情感不虚伪、不复杂,无邪念、无利心,是非常纯真的,需要引导,但不应该被妖魔化。
但是,抛开“勾引”这个词语的使用不当问题,该特级教师的这种说法,即14岁前早恋女生应该负主要责任,也是值得商榷的。这也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
从该特级教师的分析来看,他的这种说法,建立在女孩发育快于男孩的这一生理学常识的基础上。由于其占据着科学性,所以他这种说法似乎也就无可辩驳。
但是,该特级教师忽略了重要一点,对异性的爱恋之情,与生理发育并不存在必然关系。不是说,生理发育不成熟,就不会对异性产生爱恋之情。
尽管现在关于早恋的研究分析,都是建立在生理发育的理论之上,但是这其实有失偏颇,因为从实际情况来看,男孩虽然发育迟于女孩,但是男孩却常会尚未发育成熟时,就对女孩生出喜欢之心了。
我任六年级班主任二十多年,遇到过多次类似于早恋的情况。之所以说是类似于,是因为男女学生之间还没真正“恋”上,但是已经有表达“恋”的举动了,算是“早恋”的萌发期。
我遇到的情况,既有女孩主动向男孩传递爱恋之情的,也有男孩向女孩传递爱恋之情的。实际上,后者还要多一些。当然,需要指出的是,男孩喜欢女孩,这种喜欢其实就是喜欢待在一起,青梅竹马式的。
男孩喜欢女孩,继而形成早恋,颇类似于《红楼梦》里贾宝玉喜欢林黛玉。所以,尽管林黛玉也喜欢贾宝玉,但是却不能说是林黛玉勾引贾宝玉,因为贾宝玉也喜欢林黛玉。这就是青梅竹马式的爱情。
再说回到特级教师的言论。尽管女生负主要责任的说法有待商榷,但即便确实不当,也是个人观点,算是学术性的,不应该被上纲上线,被责令停职检查,批评教育就可以了。
当然啦,我估计教育局所谓的停职检查,也就是对于媒体的一种回应,实际上不会执行,因为课还是要有人上的。不上课,这种处罚并不影响工资发放,这种处罚不具实质意义。
还有一点,该特级教师这本书2015年出版,现在却被某人发在网上炒,有些匪夷所思。我估计应该是《班主任修炼之道》的一位读者吧,本想买来学习,发现这一言论,感觉离谱,就发在了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