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基本达成!新体系事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2025年基本达成!新体系事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

吉教联〔2023〕51号
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
《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
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教育局(教育科技局)、检察院、党委(党工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广电局、体育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关工委、科协,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各有关研究所: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制定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体育局

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

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21日



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专项行动计划(2023-203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增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根据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起规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服务体系。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题活动课程基本覆盖,课堂活力充分激发,优质课程资源丰富整合,学科心育融合发展,中小学校教师全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的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覆盖率达到80%;学校、家庭和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学校与医院转介渠道顺畅;省级教育部门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发展中心,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建立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省、市(州)、县(市、区)全面设立心理服务援助热线;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到各级各类学校。


任务举措

(一)构建完善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中小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帮助中小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互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挫折和困难。结合相关课程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版块和学时;通过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

2.发挥全学科育人作用。在各学科教学中将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

3.注重全方位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遵循全员育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原则,实施全员导师制,要为每一位初中学生及小学、高中重点年级学生配备导师,提升每位导师的家校沟通能力,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育人作用,构建面向人人、人人有责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时学校要建立不同教职员工之间的协作机制,推进全员育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评选、心理健康情景剧评选、心理健康特色校创建等活动,确定每年5月25日至6月25日,为“吉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结合中考和高考等时间节点,多渠道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4.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依托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利用3年时间,支持每所普通高中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心理辅导室。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其他学段心理辅导室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与督导评估等工作。心理辅导室外应设有心理信箱。鼓励普通高中探索设置心理委员。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

5.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各地各校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县(市、区)级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或通过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搭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咨询辅导服务,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普遍建立中小学校、年级、班级、家庭四级预警网络,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主动采取措施,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造成心理危机。注重关心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的学生,教师要及时给予个别指导,鼓励同学间开展朋辈帮扶,帮助学生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

6.健全干预体系。各地各校要健全筛查预警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建立心理健康辅导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转介、重点反馈等制度,健全心理危机事件处置预案,完善中小学生在校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工作预案,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教育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二)全面落实家庭教育责任

7.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实施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千人”培养计划,辐射带动中小学校全体教师家庭教育专业化素质提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政策解读系列活动,面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规范家长学校、家委会建设,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建好家长学校平台,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开展在线辅导。

8.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有力推进《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实施,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要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积极开发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9.完善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应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对于入学时就确定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判,及时将干预方案告知家长,与家长共同商定任务分工。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应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

(三)加强社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10.规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设。各级妇联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各类心理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发挥专业优势,为中小学生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对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供专业化服务,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电话,鼓励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11.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县级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机制,畅通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12.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正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

(四)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3.配齐配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集团化办学、一校多址办学的学校,应适当增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教研员。乡村小规模学校确实难以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可由所在乡镇中心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走教”“送教”等方式,确保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覆盖。

14.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将依托吉林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和心理健康专家指导委员会,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专业引领,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将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各校要在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德育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咨询师证或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由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其他教师转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周除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外,还须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5.组建高水平心理援助团队。鼓励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组建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

(五)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

16.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鼓励支持各地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支持领域,积极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评选。适时设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注重课题过程管理,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积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开展相关研究,为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

17.推动成果应用。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六)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18.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部(文明办)指导推动各市(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检察机关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19.规范开展科普宣传。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教育、卫生健康、宣传部门推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稳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

20.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网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中小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广泛汇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组织保障

21.完善领导体制。构建省、市、县、校中小学校心理安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沟通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工作实施、评估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集聚资源、整合力量,共同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要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22.强化基础保障。各中小学校应统筹各类资金,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对心理健康辅导室设备更新给予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鼓励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以购买服务或聘请社会工作者等模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量。

23.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期刊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审核:苑广鸿

责编:廉兴连

编辑:石天慧

设计:毕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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