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有钱不如有好身体,健康才是第一位的,生病是监狱在押人员最害怕的事,也是服刑人员家属最担心的事情,服刑人员有的疾病不太常见,需要服用的药品,监狱医院可能没有储备。这个时候,不少服刑家属非常忧虑,那么家属可以自费购买监狱医院没有储备的药品吗?
国家是保障服刑人员基本医疗的。结合服刑人员病情,如服刑人员确需使用监狱医院无法提供的药品,可由服刑人员家里提供,但需由本人申请,经审核、确认、批准、查验合格后,方可带进监狱;原则上不同意服刑人员家中自带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药品禁止带进监狱。
所以答案是可以的,但是要符合规定有一定的审核程序,总的来说,家属给服刑人员寄送药品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服刑人员确实患有疾病;
2、此类疾病需要特定药品,但是该监狱医院没有;
3、能提供入狱前的医嘱,证明该药对其疾病治疗确有疗效,这里的“医嘱证明”主要包括诊断意见、病历等能够证明寄送药品对于疾病有疗效的书面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 服刑人员或者家属提出自费购买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证明;
2.服刑人员所在监区民警同意。
3. 监狱医院审核同意。(有些地方这种情况购药是通过监狱医院统一购买。药品的费用从服刑人员账户扣除,不过这个费用不会占用服刑人员每个月的消费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药不会直接送到服刑人员手上,而是由监区的卫生所代为保管,卫生所的医生会对药物严格检查,确认无误以后再按照医嘱及说明书发放给服刑人员。
人在牢狱,失去的不止是自由之身,即使用于治疗的药品也需要经过层层审核,方方面面都受限制,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由的生活,远离犯罪,生活的质量不在于对酒当歌,花前月下,日进斗金,而在于生活有条不紊,才华充分体现,合家欢乐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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