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
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的通知
黔建房资字〔2023〕26号
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2024年度贵阳市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3〕5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3年新参加工作、调入的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二、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四、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2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11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548元(其中单位2774元、个人2774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3—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其中单位90元、个人90元)。
(三)缴存基数组成
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五、办理流程
(一)数据填写
各单位应当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如实准确填写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当将基数调整情况在内部公示,经公示无误后再上传。
严禁故意修改表格中的公式。
(二)上传材料
2023-2024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PDF加盖单位公章、excel表格)。
(三)审核流程
发起缴存基数调整流程并上传资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保障处网上审核→按审核后的金额在网上或线下银行柜台办理缴存。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相关通知、表格,网址为http://zfcxjst.guizhou.gov.cn/。
(二)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
(三)对于未开户的新参加、调入职工,应填写附件2,在网厅上传相关材料,办理开户业务。
(四)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底。
联系人及电话:
厅住房保障处 万成萍 85360225
厅住房保障处 杨谡 85360112
技术人员 85360040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黔建房资字〔2023〕26号)
附件:1.2023-2024年度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审核表
2.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新增、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审核表
3.省直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答疑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日
来源 贵州省住建厅网站
编辑 李劼
二审 杨韬
三审 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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