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嘉凯城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4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1.15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本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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