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据文安融媒报道,河北文安县政府征兵办公室通报一则2002年出生的新兵拒服兵役的情况, 刘某业以患抑郁症有自杀想法为理由企图退兵,部队内部人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但刘某业仍要求退兵,后被部队除名,受到五项处罚, 以此惩前毖后,严明军纪。
有网友科普,部队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衔),撤职(撤衔),取消士官资格,除名,开除军籍。被除名后要补偿培训费,对今后升学从商和政审都有极大的影响。新兵被除名后同样会影响所在班,排,营连军政主官的评优评先。
因此,想入伍和已经入伍的士兵们,一定要了解《兵役法》,避免因个人问题触犯法律,由此带来不可挽回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