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盖罪行,他竟然使用柴刀杀人灭口,
而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案发后他居然写作文回味这场罪行。
这种冷酷无情的行为,令人痛心疾首。
我们应当坚决谴责这种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义,保护无辜者的权益。
同时,也要倡导法治精神,让犯罪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在审讯室里,凶手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部手机说起,他在课间打闹时,不小心弄坏了同班同学的新手机,对方要求他赔偿并且要告诉老师通知家长。但因为家里不怎么富有,自己又不敢跟脾气暴躁的爸爸说,于是就想到了去奶奶家偷点钱解决此事。但第一次去的时候爷爷奶奶都在家,他没有得手。
一小时后,他再次来到奶奶家门口,发现表妹小月独自一人在家,于是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他将自己的衣服脱光,进入小月家,想要对女孩进行侵犯。但小月的喊叫声惊动了在门外玩耍的哥哥姐姐,他便用刀伤害了小月。据警方调查发现,凶手作案前曾多次观看过色情影像,而这也成为了他侵犯小月的导火索。
作案过后的凶手非常害怕,随后逃到了奶奶家。而奶奶已经听到了小月的呼救声,看到身上沾满了血迹的孙子,也瞬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大声斥责着,并准备打电话给儿子举报这一行为。但正是这个举动,让他瞬间暴走,顺手就抄起了柴灶上的柴刀砍向了奶奶。奶奶哭喊着求饶,但此时的凶手已经听进去任何话,他整整砍了17刀,直到奶奶没有了声音才停下手。 之后,他从奶奶的衣柜里面找出了一些钱,换了一身衣服,又去了学校上学。
讲完这一切后,小方整个人都极为平静,平静的让警方感到害怕,可事实上,他的内心已经被悔恨和恐惧占据。但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人们必须承担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小方无法面对自己的罪行,他只能以旁观者的口吻,将这段经历写进了自己的作文《我的心事》中。在作文中,小方交代了自己犯下的罪行,表达了自己的内疚和后悔之情。然而,这种后悔并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他意识到,即便再怎么悔恨,也无法弥补那个被他伤害的人的伤痛。
也正是看了这篇作文,警方才发现,一个年仅16岁的男孩,内心竟如此沉稳!
这篇作文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了一个年轻男子走进受害人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们,还详细描写了凶手的外貌、动机和作案细节。更加惊人的是,这篇作文的内容与真实凶杀案件的细节惊人地吻合。李老师感到不寒而栗,她立刻报警。
这是一个巧合吗?还是说这名学生是凶案现场的目击者呢?
咱们先来看一看这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一个平静的周末午后,株潭镇的居民们正享受着宁静和轻松的周末时光。然而,警笛声打破了这宁谧的氛围,一名男子急切地向警方报案,声称在红星村刘家组发生了一起女童被侵犯的事件。
警方迅速赶到案发地点,发现一个名叫小月的农家女孩躺在血泊中,全身赤裸。警察立即将小月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展开了紧急的调查工作。
据小月的家人描述,当天下午4点左右,小月的哥哥姐姐回家时听到楼上传来吵闹声,他们立即上楼查看情况。他们惊愕地发现妹妹被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压在床上。由于哥哥姐姐年幼,陷入惊慌之中,他们急忙下楼寻求帮助并呼救。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但由于受害者小月处于昏迷状态,无法提供施暴者的身份。加之小月的哥哥姐姐年幼,对嫌疑人的特征描述不清,只知道他全身赤裸。
案件的调查进展缓慢,警方面临一系列困难。然而,就在这时,一通电话引起了警方的关注,这个电话来自株潭中学的语文老师李老师。
警方阅读了李老师提供的一篇名为《我的心事》的作文后,不禁感到震惊和疑惑。这篇作文详细描述了案发当天的情景,包括行凶男子的未遂侵犯和对小月造成的严重伤害。
作文中对案件细节的描写如此准确,与警方尚未公布的信息如此相似,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吗?还是这名学生是凶案现场的目击者?
下面是该篇作文的某段内容:当时女孩的脸上充满了迷茫和恐惧,小女孩在大声呼救后虽然保住了贞洁,但是侵犯犯在强J未遂之后,在女孩身上连捅了三刀,其中一刀刺进了肚子。
警察当即猜测,这名学生会不会是凶案现场的目击者?于是,民警便打算找到这篇作文的作者问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