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胡女士本是同事,2018年8月,张某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欺骗胡女士说自己已离婚,随后两人恋爱同居了一段时间。2021年3月,胡女士生下张某的儿子。孩子出生后,张某不仅不闻不问,同时间段还与妻子生育了二胎。胡女士无力独自抚养孩子,遂将张某起诉至浦东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
在法院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张某每月向胡女士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没想到,之后张某又拖欠起抚养费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张某发送了执行通知,并冻结了其名下财产。然而,张某却始终未到庭履行,也拒不报告财产情况,法院又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举措。
在“限高”压力下,2022年底,张某主动履行义务,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18000元。当天,执行法官对张某进行了教育,劝说他承担起抚养责任,也明确告知他,如今后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将会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可是,距离此次到庭刚过去短短两个月,张某又拖欠起抚养费来,无奈之下,胡女士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张某发送执行通知,并前往其住所地张贴传票,但张某始终没有出现。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时间,对平时传唤不到、行踪不定、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多次规避、逃避执行的张某正在此列。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官调查发现,张某平日里生活富足,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转卖的物品,也几乎都是名贵奢侈品,显然具备履行能力。
周六一大早,执行法官张春燕来到张某家中,将“隐身”已久的张某逮个正着。一番释法明理后,张某依然态度消极,不愿支付抚养费。面对张某屡次拒不执行的恶劣行为,法官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次日父亲节,本应是子女和父亲享受亲情之乐的日子。而有三个孩子的张某,独身一人在拘留所里度过了这个“特别”的节日。在法院“拘留+罚款”的严厉惩戒打击下,张某第二天就履行了全部案款。
“希望下次你能将2000块钱用来给孩子买礼物,而不是支付法院罚款……”在法官的教育下,张某写下承诺书,表示今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尽到父亲的责任。(上海浦东法院)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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