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尽可能单一用药
抗抑郁治疗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一种抗抑郁药,足量、足疗程治疗;如果用一种药物足量足疗程治疗后,没有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此时应该换另一种药物进行治疗。一般不主张联用抗抑郁药,因为联用抗抑郁药并不比单一用药更有效,且联合用药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会增高。当换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治疗仍没有效果时,可以考虑联合作用机制不同的抗抑郁药,用药过程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2)充分评估后调整剂量
抗抑郁药的用药剂量应该逐步递增,尽量使用能较好发挥临床疗效的最低剂量,从而降低不良反应风险,以提高服药依从性。小剂量疗效不理想时,根据不良反应和耐受情况,增加剂量至药物有效剂量的上限,并且治疗至少4-6周;如果仍然无效,应及时复诊,在医生的指导下考虑换用同类的其他药物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
3)应该在医生指导下减量或停药
在抑郁症发病不同阶段,应采取不同治疗方案,急性期至少治疗3个月;症状完全消失的患者进入巩固期治疗4-9个月,巩固期治疗最好使用原来治疗有效的药物并继续按照之前的剂量服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来决定巩固期治疗时间的长短,如果患者为女性,发病年龄小、有家族史、伴随精神病性症状、相对比较难治等情况,应尽量延长巩固期治疗;
抑郁复发的患者应该结合复发次数和发病频度,至少进行2-3年的维持期治疗。抗抑郁药作用于大脑,需要一定时间,逐渐恢复自身的功能水平。抗抑郁药是与抑郁症抗衡的有力武器,患者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抗抑郁药,不要私自停药。
4)更换用药应谨慎
在使用抗抑郁药时,要注意不能频繁换药,大多数抗抑郁药起效缓慢,一般4-6周才起效,少数患者可能在1-3个月才看到药物的疗效。由于抗抑郁药起效较慢,所以患者一定要有耐心,至少坚持服药4周以上才能判定药物是否真正有效,不可频繁换药。在足量、足疗程使用某种抗抑郁药物仍没有明显疗效时,才可以考虑尝试换用另一种药,不过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换药。更换不同药物时应该停留一定的时间,以利于药物的清除,防止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