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南县网信办在省、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衡南县某医院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造成部分数据泄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衡南县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该医院作出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第三方技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1.2万元罚款。据悉,这是衡阳市县级网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衡阳网信部门在数据安全领域开出的首张“罚单”。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衡南县网信办将依法治网,加强对属地网站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牢县域网络安全屏障,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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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湖南
编辑:李柯影
一审:张皎 二审:廖川富 三审: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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