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之学,是贯穿中国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中国哲学的根本特征。中国哲学具有鲜明的天人之学传统。如庄子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中庸》亦言:“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司马迁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北宋五子之一的邵雍认为: “学不际天人,不可谓之学。”可见,自古以来中国的哲学家都把天人关系作为最重要的研究课题。
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是“究天人之际”,寻求宇宙与人生的终极依据。因此,张岱年先生说:“中国哲学有一根本观念,即‘天人合一 ’。”张世英先生也认为,西方哲学强调主客二分,中国哲学则主张天人合一。天人合一观念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代表了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基调。虽然中国古代也有“天人相分”的观点,代表人物如荀况、王充、柳宗元、刘禹锡等,但唯有"天人合一"学说影响最大。
天人合一思想不仅是一个根本性的哲学命题,而且还是中国哲学的一种思维模式。
在中国哲学看来,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整体,天人、物我、主客、身心之间不是彼此相隔相碍,而是相依相待、相成相济。从儒家哲学来看,儒家所关注的基本命题即是“天道与性命”的关系,从孔孟到程朱陆王无不主张天道(天理)与性命(人性)统一。道家也是如此,主张人与宇宙互不外在,二者相类相协,通为一体。人生追求的目的不是去认识和征服宇宙,而是“泛爱万物”,体悟“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的人生境界。
因而,天人合一论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理念,它彰显了华夏民族对人与自然、宇宙关系的理解和对人生的态度,是中国哲学对于人的存在境域、存在价值取向、人生境界以及认识方式与思维方式的一个高度综合的规定,这些规定确立了中国哲学的基本走向。